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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程学院制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2020-12-17 10:39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培养人才的纲领性文件,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学校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明晰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完善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现就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提出以下原则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把握和体现“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教育方针。贯彻《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等文件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坚持以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人才观、教学观、质量观为指导,在总结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强化OBE理念、落实创新创业教育全过程和对标专业认证标准,夯实基础、强化能力、突显特色,坚持持续改进,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以推动教育质量不断提升。

(三)遵从学校章程,正确处理“成人”与“成才”的关系,把既“成人”又“成才”作为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标准。致力于培养“知识、能力、素质相结合,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结合,适应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需要的理论基础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产出导向,明确专业定位和毕业要求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入分析其发展形势和趋势,结合国家标准、专业认证和专业综合评价的要求,凝练专业特色,明确专业定位。根据专业定位,确定目标达成性可判断的、可测量的人才培养目标,实现比较准确的反映学生短期和长期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预期成就。根据培养目标,进一步明确知识、能力和素质的毕业要求。

(二)优化课程体系,完善人才培养模式

以通识教育为基础、能力培养为本位,以通识必修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为主干,优化课程体系结构。完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更新、精炼课堂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紧密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及行业发展,对接产业链、创新链,促进产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探索和推进新工科建设,丰富“两平台+ N模块+一拓展”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

(三)强化实践教学,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实践教学体系和理论教学体系设计深度融合,实现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实践、校内与校外实践的一体化设置。完善校内外实践教学平台,充分利用短学期强化实践教学,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和科研训练活动,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实践教学中,着力培养创新创业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使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实现科技创新驱动创业实践。

(四)完善核心课程,夯实专业基础

注重拓宽专业基础,完善专业核心课程,妥善处理主干学科与相关学科关系。通过整体设计、模块实施,夯实基本知识和技能,实现知识、能力协调发展,为增强学生社会适应、终身学习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专业课程要强化团队施教,并根据社会发展和实际应用的需要设计教学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和创新能力。

(五)突出学生中心,实现个性化培养

坚持以学生为本,按需设课,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养成。以提升应用能力为主导,进一步深化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体育等课程的教学改革。为拔尖学生开设创新人才实验班,并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学科选修课程,继续实施辅修专业、辅修学位培养。积极实施校际选课和在线开放形式选课,实施大类培养。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将前两年课程打通以构建学院平台课程,支持设置个性化发展模块课程。探索国际规范、国际文化等国际化课程建设,推进跨文化交流和第二校园学习,拓宽学生全球视野,促进学生个性化成长。

三、具体规定和要求

(一)培养方案基本框架

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基本框架

(二)培养目标规格

1.分类培养

各专业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学校实际,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制定多目标规格的人才培养方案。依据学科与专业方向的分类确定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规格要求。

2.标准大纲和标准实现矩阵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基于OBE理念,进行知识、能力、素质与各培养环节、课程的关联分析,制定人才培养的标准大纲,编制人才培养标准实现矩阵。

(三)学制、学分

1.学制

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建筑学等专业为5年),实行3-7年弹性学制。

2.学分

(1)学分标准

课内教学16学时为1学分,每门课程学时均为8的整数倍。体育课32学时为1学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1周为1学分。

(2)学分要求

① 毕业总学分最低要求

理工农类专业总学分为175学分(五年制专业为205学分),经管文艺类专业总学分为165学分。

② 毕业学分分类要求

性质

通识必修课程

通识选修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

其它专业课程

素质拓展

限选课程

任选课程

军事

理论

大学体育

创新创业课程

职业规划课程

特色课程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专门用途英语课程

专业类限选课程

自然科学类

经济管理类

文体艺术类

创新创业类

学分

要求

16

7,

11,4.5

10

2

2

4

1

1

1

1

4

2

8

15-25

8

通识必修课程由归口教学单位负责规划和建设,学校教务处统筹并发布。要实现课程内容可定制的系列化、多样化、模块化的课程教学,以满足不同专业的需求。

思政类课程根据中宣部、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共有五门课程,16学分(理论12学分,实践4学分)。

高等数学实行分类教学,理工农类专业学习《高等数学A》(11学分),经管类专业学习《高等数学B》(7学分),城规、园林专业学习《高等数学C》(4.5学分)。

大学英语总学分为14学分。其中基础英语为10学分(分级设课),分三个学期完成。学校英语水平考试安排在第三学期,与该学期的英语课程考试同卷。未通过学校英语水平考试的学生,可在第五、第七学期参加补考。学生完成基础英语学习或通过学校英语水平考试或通过CET-4级后,可自主选修专门用途英语类课程(含考研英语、留学英语、专业英语等课程),该类课程须修满4学分。各学院必须参与研发适应专业发展要求的专门用途英语课程,并承担教学任务。

《大学计算机基础》2学分,《军事理论》2学分,《大学体育》4学分。

通识限选课中,理工农类专业限选《大学语文》(2学分),经管文艺类专业限选《自然科学发展概要》(1学分)和《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1学分)。所有专业限选特色课程《水文化概论》1学分、创新创业课程1学分、职业规划课程1学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1学分、专门用途英语课程4学分。

通识任选课分为四类:自然科学类、经济管理类、文体艺术类、创新创业类,分理论与实验两种形式,由学校教务处统筹安排。所有学生毕业前至少修满8学分,其中实验通识任选课不低于1学分。

学科基础课程为各主干学科的基础理论课程,各学科大类应设置相同或相近的学科基础课程,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专业课程应充分结合行业、专业标准,吸引行业、企业参与,让学生体验产品、工程项目等研发、生产、管理全流程。课程由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设置和管理。其中,专业核心课程控制在15-25学分,并按照《南昌工程学院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须获得不低于8学分的素质拓展学分,其中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1学分。素质拓展学分计入人才培养的总学分中,其学分计算和认定方法按《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方案》执行。

(四)教学安排

1.“二长一短”三学期制

(1)时间分配

四年制中的“长学期”计划教学150周。其中,第一学期教学15周、入学教育1周、考试2周;最后一个学期教学14周、毕业教育1周;其他每学期教学活动周一般安排19-20周(教学17-18周,考试2周)。第一、第二学年周学时控制在20-24学时,第三、第四学年周学时控制在18-22学时。

(2)“短学期”教学安排

“短学期”安排在一至三学年,一般为2-3周,可安排新技术专题、创新创业类课程、实验选修课、课程设计、各种实习等教学环节以及科学研究、执业训练、科技创新、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等实践活动。各专业均须制定详细的短学期教学计划,切实开展短学期教学活动。

(3)实践教学安排

理工农类专业实践教学累计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25%,经管文艺类专业不少于20%。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实验课程总门数的比例不少于80%。

四年制专业毕业实习可安排在第七学期或第八学期。毕业设计(论文)安排在大四学年,第七学期选题、开题,第八学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答辩。五年制专业应参照执行。

提高各级实践教学基地的使用率,安排在校级、院级实践教学基地的各类实习,应在实践教学计划表中注明拟开课地点。

2.选课制

(1)挂牌选课

通识必修课实行教师挂牌选课。每门课程应有足够的教师挂牌,并开出足量并行班,保证学生在同一时间有一定的选择空间。

(2)教学指导

各专业应切实加强教师教育教学指导和学生选课学习指导,编制好《***专业教师教学指导书》和《***专业学生学习指导书》,明确课程的先修后续关系。

(3)课程思政教学

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综合素质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学生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实践。实施课程思政教学,有效发挥课堂育人主渠道作用。

(4)课程考核

原则上每门课程应明确考核方式。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均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核方式根据专业与课程性质确定,注重能力考核,方式科学、灵活多样。各专业第1-6学期考试课程不少于3门。

3.辅修制

各专业要制定辅修专业、辅修学位的培养方案,并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跨学科、跨专业修读。

四、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应体现整体优化的原则。相同学科基础的专业必须构建专业基础平台。专业认知教育坚持四年不断线。后期按专业方向形成课程模块(群、组),适应分层次、分类型教学的需要。课程结构应有利于形成学生的工程应用和技术应用能力。可根据需要设置专业导论、工程伦理、学科前沿讲座、新技术专题等课程。为学生搭建探究性学习的平台。

(二)完善课程设置管理制度,建立课程准入与退出机制,实行课程主讲教师教学责任制。健全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实行课程教学大纲的核准、备案与发布制度。

(三)每个专业应确定5门左右核心课程。应按教育部公布的本科专业建设标准开出专业核心课程和其它主要课程。通识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的考试成绩与学位授予挂钩,并单独核算绩点分,平均绩点低于2.0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四)按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和国家标准,深化教学改革,以专业认证为契机,提高教学质量。一是在明晰目标导向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学生知识能力素质改进体系,形成与之相适应的运行体系。二是实现四个转变,即:从灌输课堂向互动课堂转变、从封闭课堂向开放课堂转变、从知识课堂向能力课堂转变、从句号课堂向问号课堂转变。

(五)强化实践教学。以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为目标,加强实践教学考核。设置实验选修课。推进“互联网+”、虚拟仿真、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实践教学中的应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中要注重培养学生信息获取能力。课内实验学时大于等于8学时的,一般需单独设课并单独计算学分,且必须与该课程理论课在同一学期开设。

五、教学资源建设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教师引进、培养、考核与激励机制。聘用符合课程任职资格的教师,对该专业类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教师学科专业背景和水平、教师教学发展条件等提出明确要求。坚持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和助教制,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和学科带头人、专业骨干教师和课程负责人的选拔培养。

(二)注重课程建设。根据学校课程建设规划制定相应的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开展有计划、有目标、分阶段、分层次的系统建设。加强专业核心课程、新型课程的建设,名师、教学团队要根据学生成长的需要,打造高水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三)改善教学条件。明确该专业类基本办学条件、基本信息资源、教学经费投入,包括实验室、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实践基地、图书信息资源、教材及参考书、教学经费等量化要求。开展教学文件、教材、教学辅助资料建设,充分利用校内外实习基地和社会资源,配备能满足教学需要的硬件设施。

六、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组成以主要领导挂帅、教学院长具体负责的工作组。各专业负责人要组织相关教师充分研讨,并邀请认证专家、优秀校友、兄弟院校和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校外人员比例不低于40%。各专业培养方案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教务处组织审定,学校分管教学工作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构建课程体系。专业核心课程与创新课程应充分论证,一经认定不得随意更改。注重课程整合,杜绝“因人设课”和“因无人而不设课”的现象,学校不仅将此作为指标纳入院(部)教学管理状态考评中,如有此类现象发生,还将追究院长和教学院长的相关责任。

(三)各专业在制定培养方案时,必须同步制定各门课程、实验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

(四)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按照附件中“专业培养方案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和要求统一格式,课程中英文名称要规范准确。

(五)各类试点专业均按该原则意见的要求制定培养方案。

(六)对于学习要求相同、学时相同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编号,各专业必须使用规定的名称和编号。对于要求不同的同一名称课程,课程名称后加字母进行区别。对于学时多、分几个学期安排教学的课程,安排几个学期就算几门课程,并在相应课程名称后加注数字区分。所有课程均根据学科归属指定开课单位。

(七)学院可利用新生入学教育等机会组织学生学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学生做好选课规划。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要在学院网站上公开。

七、时间安排

2018年5月10日前,学院完成调研,形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2018年5月18日前,完成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和专家论证工作;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形式审查,并反馈审查意见。

2018年5月28日前,学院根据审查意见和专家论证意见修改人才培养方案,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含电子稿)。

2018年6月20日前,学校组织外审、开展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并反馈论证意见。

2018年6月28日前,学院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定稿,再提交至教学建设科(含电子稿)。

2018年7月20日前,学院将课程和专业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系统,生成教学计划。

2018年8月30日前,学院完成教学大纲汇编工作;教务处完成培养方案汇编工作。

2018年9月30日前,学院各专业组织师生学习人才培养方案,由执笔人负责解读。

八、相关附件

1.培养方案的内容与格式

2.通识课学时分配和开课学期安排

3.部分全校性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安排

4.全校性课程开课安排

5.人才培养标准大纲

6.人才培养标准实现矩阵

7.课程学分学时构成表

8.教学时间安排表

9.理论教学计划

10.实践教学计划

11.专业学程安排表

12.辅修专业教学计划

13.主要专业课程负责人一览表

1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责任表

附件【南昌工程学院制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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