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新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新生9月23日正式上课,教学周数为17周(含国庆、校运会共1周,考试2周);理论教学周数为14周;考试周安排在1月6日至1月17日。第五周为国庆,请不要安排教学任务。
二、为了做好《教学任务书》和《教学课程表》,请各院(系、部)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新生的培养计划,时间:8月31日-9月1日。
2、在系统中的 “教学安排管理”中录入教学任务,时间:9月2日-9月10日。
主要任务:
⑴教务员需填写“任课教师”、“合班情况”、“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理论周次”、“实践周次”、“周学时”,核对“理论学时”、“实践学时”、“总学时”、“考核方式”。
注:①第一步需把集中实践环节时间确定,然后把本班级的所有课程时间都改成除去集中实践环节时间的上课时间。
例:13测绘工程(本)01的认识实习为第17周,则本班级的其他课程的理论教学周数应改为:4,6-16,18
②在系统中录入的学时需与培养计划中的学时相符。
⑵对于需要合班的课程,请各院(系、部)在系统中选择课程名称、上课周次且学时相同的课程,选择需要合班信息中的任一条数据,点“合拆班”操作:
举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需合班,则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下的“11测绘工程(本)01”的“合拆班”中操作:“已合并班级列表”中出现 “11测绘工程(本)01”,待“合并班级列表”可选择的班级中出现符合条件、可选择的班级,可按实际需要选择合班。如选择“11测绘工程(本)02”“11水利水电工程(本)04”与“11测绘工程(本)01”合班,则选中“11测绘工程(本)02”,点“选入班级”。再选中“11水利水电工程(本)04”,点“选入班级”。合班完成后,可出现班级人数,点保存。则上课班级那一列可出现已合并的班级。
注:①本科和专科不允许合班
②考核方式不相同不允许合班
③请各院(系、部)注意教学开班容量,勿出现一个教学班上课人数过多问题。
⑶人文艺术类: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音乐学
以上专业公共课的合班需合在一起,不允许与其他专业班级合班。
⑷合班完成之后,点“安排”按钮:
需要确认理论及集中实践环节“上课周次”、集中实践环节“学时单位”,选择“教师”(注:助教姓名也需填写,填写在任课教师后面,是助教老师的,需要勾选“助教”字样,指导老师不需勾选“助教”字样;指导老师和助教都需勾选“是否上课”字样)。有些特殊课程,如只安排时间不排地点的课程,则需勾选相应选项。
指定完上课教师,需指定“成绩录入教师”,一个教学班只能指定一个成绩录入教师。
最后可以查看“明细”来核对课程信息是否录入正确。
3、教学任务必须全部落实。
4、请各院(系)认真核对教学任务,以免出现漏课等情况
教学运行科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