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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开设2016-2017-1学期实验通识任选课的通知
2016-06-21 11:33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16-2017-1学期实验通识任选课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已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教师(2009年1月1日以后入校的,必须完成助教制)。

2.系统、独立讲授过1门以上实验课程,且教学效果良好。

3.教师开设的课程,应与其本人的学科专业方向一致;且要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4.申请开课的教师,应准备完整的教学大纲和教案。

(二)申报要求

1.课程内容安排要适应学生跨类选修的需要,并遵循普遍接受的原则,避免过分专业化。

2.院(部)要综合考虑学生的毕业学分等相关因素,至少要满足本学院学生选课的要求。

3.院(部)要对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的质量进行把关,要对教师教学负责;平时教学效果较差、学生反映不佳的教师可取消其开课资格。

二、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资格的教师先网上申报,并填写申报汇总表、开课申请表(见附件)和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以上材料各一式一份(含电子稿)交至课程所属院(部)。

院(部)初审排序后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审定。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方可开课。

三、网上申报操作步骤

教务系统→教师专区→A.培养方案→05:公选开课申请→点击“增加”

1.系统已有课程:点击“课程名称”→双击要开的课程→“开课学期”:选择“2016-2017-1”→“考核方式”:选择“考查”→“考试类别”:选择“其它”→“任课老师”:勾选申请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填写申请者的手机号码。

2.申报新课程:点击“新增”,填写“公选课类别”,其他信息填写要求同上述“系统已有课程”。

3.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送审”即可。

四、其他事宜

6月30日之前,教师在教务系统上完成申报。7月4日之前,院(部)将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与教材研究科,电子稿发送至jyjck@nit.edu.cn

申报开课的教师,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相关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审批通过。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与教材研究科联系,联系电话:88124934。

附件:1.实验通识任选课申报汇总表

2.实验通识任选课开课申请表

 

          教务处

            2016年6月21日 

 

附件【实验通识任选课申报汇总表 .xls已下载
附件【实验通识任选课开课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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