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生核对本人教育部学籍注册信息的通知
各院系、各在校生:
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的学生学籍注册个人信息(源自高考报名信息)非常重要,是学生合法入学及取得学历的依据,必须与本人户籍信息相符,它也将作为学生今后的学历证书注册信息。请未核对过本人学信网学籍注册信息的所有在校生(尤其是今年毕业生)务必按以下2个办法之一核对本人学籍注册信息,建议尽量采用学信网实名注册的方式核对,核对时请注意姓名笔画是否有细微差别,如“徐”和“俆”。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2011年入学学生(含专升本)还必须按以下办法一的网址完成点击“学籍查询”后的“新生查询”操作,当出现“学籍状态:报到入学”,并显示本人照片和简单信息,即算完成“新生查询”操作。“在校生查询”和“新生查询”是2个不同的操作,“在校生查询”不能代替“新生查询”,每个学生是否完成“新生查询”网站有记录。
办法一:进入学信网主页http://www.chsi.com.cn,点击左上角“学籍查询”,再点“在校生查询”,再按提示进行实名注册,实名注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信息如与教育部学籍注册信息相符,即可查到本人的学籍信息,毕业后还可免费查询本人的学历注册信息。实名注册后若查不到本人学籍信息,请按网站说明处理。
办法二:在我校校内访问以下网址:http://10.0.216.167/dzzc.htm,正确输入学号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到本人学籍注册信息。如查不到,请本人联系学籍管理科了解输入的身份证号是否与学籍注册信息相符。
如发现学籍信息与本人户籍信息不符的,请学生本人提交相关材料到学籍管理科(今年毕业生必须于5月10日交材料,非毕业生请于本学期结束前交材料),经审核后报上级部门在学信网进行更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等关键信息不符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注明更改理由的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
②加盖我校招生就业处公章的高考报名信息表复印件(此表上有高考报名照片,可在本校招生就业处复印);
③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我校保卫处公章的身份证与户口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如未加盖公章,须提供原件审查);
④派出所开具的注明户籍信息变更历史的正式证明,此证明在派出所应留存根,且存根与证明间加盖有骑缝章。
(如未发生户籍信息变更,可不提交材料④。仅进行身份证号15位升18位更改,15位号顺序和数字不变仅增加3个数字升至18位的,可不提交材料②③④。)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发现将予以取消学籍,并请有关部门查究。学籍管理科地址电话:行政楼218室,0791-82086356
教务处
201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