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南昌工程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南工发[2019]64号)、《南昌工程学院制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2018版)》、《南昌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南工发〔2019〕84号)、2021届毕业生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它相关管理规定,经学院审核、学校复核,2021年应届本科生3736人,应届专科生495人,第一批拟授予3402名应届本科生主修专业毕业(含联合办学69人),不符合毕业条件334人(含联合办学1人);拟授予3384人学士学位(含联合办学69人),不符合授予条件352人(含联合办学1人);拟授予494名应届专科生主修专业毕业,不符合毕业条件1人;另外,拟授予2名联合办学往届本科生学士学位。第一批拟授予157名应届本科生辅修专业证书,其中128人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证书。详见附件。第一批未获得毕业和学士学位证书学生,拟在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进行第二批公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即2021年6月22日—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0791-82086356。
附件1:2021年拟授予主修专业毕业、学士学位证书第一批名单
附件2:2021年拟授予辅修专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第一批名单
教务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