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学生班级:
根据学校开学工作安排,2015-2016-2学期开学补考时间为2月29日-3月6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本次开学初的期末考试补考工作采取校、院(部)两级组织。公共课的补考由学校统一安排补考时间,在2月29日-3月1日内完成,具体的考试安排见附件“2015-2016-2学期开学补考安排表”。其他课程(院部自行安排的课程)补考由课程所属单位在3月2日-6日内自行安排课程的补考时间。
二、工作要求
1、院(部)自行安排的课程考试务必按要求安排在3月2-6日内完成,请勿提前或延迟考试,以免学校考试冲突或者错过考试时间。
2、由学校统一安排的补考课程,请院(部)按照考试组织的要求落实监考教师并准备好考试,监考教师名单填写在学期补考安排表的监考教师栏位中,于2月28日15:00前将电子文档发至nitkszx@163.com邮箱(请不要修改表格内容及格式,纸质稿请每列都打印),纸质稿交至教学运行科办公室。相关责任教师按时、按地组织考试,学校将组织检查。
3、由院(部)安排的补考课程,请各院(部)按照学校的考试组织要求统一协调和组织落实好具体的补考安排(包括考试时间、地点、监考教师、试卷装订等),要求在考前2天在学院网站、教师群、学生班级群等公共平台发布排考结果,并通知到相关监考教师和补考的学生。全部的补考安排表于3月6日上午前将电子文档发至nitkszx@163.com邮箱,纸质稿交至教学运行科办公室。各院(部)可在系统中查找并申请补考时间范围内的空教室,每个时间点安排门次考场数必须控制在空教室数之内,补考教室座位请严格按照隔两座排列。(考试标准时间段:8:10-09:50;10:10-11:50;14:00-15:40;16:00-17:40)
4、任课教师将学期补考成绩填入《2015-2016-1学期考试补考成绩单》,并于3月10日前由院(部)指定老师进行提交。
5、请院(部)务必通知到参加本次考试的每位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三、情况说明
1、请参加学期补考的同学仔细阅读“2015-2016-2学期开学补考安排”,某些课程由于考试人数多,学生分在不同教室考试,切勿错场次,错教室。
2、上学期期末考试凡未办理缓考手续或缺考的同学不安排参加本次学期补考。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期末考试成绩低于30分没有补考资格。
教 务 处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