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照学校具体工作要求,请各院系于6月14日之前提交2012年本科专业/双专业双学位培养计划。如有微调,请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填写审批表,并在培养计划中标明。
本科专业/双专业双学位培养计划的电子稿发至教研科邮箱:jyjck@nit.edu.cn;纸质稿一式三份,由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30办公室)。联系电话:88124934。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注:《南昌工程学院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可在南昌工程学院-教育教学-规章制度-教学管理文件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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