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明确教学要求,规范教学内容,保证教学质量,确保专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对专科各专业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制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制订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
教学大纲是根据培养方案以纲要形式规定课程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它具体规定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内容、要求和学时等,是选择教材、编写教案、指导教学、建设课程和管理教学的重要依据。各教学单位在组织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时,应以《关于修订2012级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南工发[2012]44号)为指导,紧扣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严格把关、规范操作,使大纲的制订科学、合理。
二、 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及格式要求
(一)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
(1)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英文名称、课程编码、学时、学分、适用对象、先修课程、推荐教材及参考书等。
(2)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
(3)教学内容及要求
按章节顺序说明每章节授课学时、基本要求、重点、难点
(4)实践环节
(5)推荐教材及参考书
(6)学时分配
(7)课程考核
(二)编辑排版的格式要求
为了便于装订,各类教学大纲均采用A4纸打印,统一在Word文档下录入编辑;大标题:小二号黑体;全文:五号宋体;小标题:小四号黑体;页面设置:上、下页边距为2.3cm,左右页边距为2.8cm;行间距:1.5倍行距。
三、 有关注意事项
(一)编写对象
本次编写教学大纲的课程范围为南昌工程学院2012级专科各专业所有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开设的全部课程。
(二)组织要求
编写教学大纲由开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教学单位要成立教学大纲编写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
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教学的依据,为了保证课程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课程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三)过程要求
各专科专业大纲制订要严格要求,认真把关。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均应制定教学大纲。各开课院系部要对所承担的课程逐门进行讨论,在此基础上委托具有教学经验的教师执笔起草大纲,初稿完成后必须在教研室会上讨论后再次进行修改。教学大纲修改稿由教研室主任初审,教学大纲编写领导小组论证审核定稿,教学院长审批并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时间要求
时间 |
工作安排 |
9月21日——10月17日 |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由开课单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外国语言文学系、信息工程学院、军事体育部、人文与艺术学院、理学系)负责组织编写、论证、审核并将纸质定稿(签字、盖章)一式一份、电子定稿(发至jyjck@nit.edu.cn)上交教务处教研科审核 |
10月18日——10月26日 |
教研科审核并下发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课程大纲至各院系 |
10月27日——11月16日 |
各院系上交2012专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汇编一式两份至教务处教研科存档,并将电子稿发至教研科邮箱jyjck@nit.edu.cn。 |
(五)内容要求
为了便于正确理解各类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组成与要求,可参照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模版(见附件)。鉴于规范性考虑,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应尽量与附件(电子版请到教务处网页常用表格下载当中下载)提供的格式相统一。
课程名称、课程编码必须与培养方案完全一致。同一课程不同要求、不同课时的,教学大纲应分别编写。如是无课程编码的新增课程,由开课院系提交《南昌工程学院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 》报教务处教研科(联系电话:88124934)增加课程编码。
教务处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1、各专业教学大纲汇编封面格式模版
2、教学大纲汇编目录格式模版
3、课程教学大纲格式模版
4、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格式模版
5、自编集中实践(实习、设计、实训等)大纲格式模版
6、各专业自编实验、实践指导书汇编封面格式模版
7、自编实验指导书格式模版
8、自编实践(实习、设计、实训等)指导书格式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