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请已报批2013年新增的四个本科专业(建筑学、翻译、汉语言文学、审计学)于3月22日前将院(系)审核通过的专业培养计划纸质稿(一式三份,需主管院长(主任)签字盖章)交到教务处教学与教材研究科(行政楼230),同时发电子稿至jyjck@nit.edu.cn。联系电话:0791-88124934。
专业培养计划应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及2010年《南昌工程学院制定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原则意见》的要求制定。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这四个新增专业的培养计划进行评审,审定通过后,由各相关院(系、部)根据最终专业培养计划组织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
教务处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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