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制定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原则意见(2014年5月修订)》(南工发〔2014〕58号)及《关于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部分全校性课程开课安排的说明》等文件精神,各院(部)应于9月30日前提交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实习)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大纲纸质稿一式三份(含电子稿)。各类教学大纲编写要求与格式参照附件。
以上材料的纸质稿请交到教务处教学与教材研究科(行政楼220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yjck@nit.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与教材研究科,联系人:梅丽珍、李艳丽,联系电话:0791-88124934。
附件:
1、南昌工程学院制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原则意见
2、理论(含课程内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模板
3、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格式
4、实践(实习、设计、实训等)大纲参考格式
5、自编实验指导书参考格式
6、自编实践(实习、设计、实训等)指导书参考格式
教务处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