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赣教职成字〔2016〕28号)>的通知》,现需做好2017年拟招生专科专业申报与备案工作。请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积极做好相关专业申报和备案工作,并于9月22日前,将《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拟招生专业情况表》、《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拟招生专业教师师资情况表(专职)》、《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拟招生专业教师师资情况表(兼职)》(分别见附件4、5、6),各一式一份报送到行政楼220室教务处教学与教材研究科。2017年拟新增专业,另需提交《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一式五份。以上材料电子稿请发送到电子邮箱:jyjck@nit.edu.cn)。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2、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3、江西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4、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拟招生专业情况表
5、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拟招生专业教师师资情况表(专职)
6、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拟招生专业教师师资情况表(兼职)
教务处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