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有关单位:
2009年立项并通过验收的校级重点课程、2011年立项的校级重点建设课程和第二批(2011年)省级精品课程培育项目的建设经费已经下达到教务处,为了保证建设经费的合理使用,确保建设效果,建设经费将直接拨付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请项目负责人尽快将经费使用计划报教务处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教务处
2011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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