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南工教字[2008]5号)的规定,学校决定对2009年度立项的重点建设课程进行结题验收,同时启动2011年度重点建设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本次结题验收的对象为2009年度立项的校级重点建设课程。
如不能按照原计划完成建设任务而需中断建设或需要延期结题验收的建设课程,请课程负责人于2011年4月28日前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以撤销该重点课程建设或延期结题验收,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即2012年4月15日前)。
二、结题验收材料
1、结题验收报告(一式五份)。请按照《南昌工程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撰写结题验收报告。(统一封面见附件)
2、填写《南昌工程学院重点建设课程自查表》(一式五份)。
三、结题验收的形式
请需要结题的校重点建设课程于4月28日之前向教务处教研科提出申请,由教务处委托评估中心进行验收。
5月中旬教务处将对通过验收的重点课程组织专家评审,遴选一批校重点课程作为省级精品课程的培育对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2011年度重点建设课程的申报
本次初定重点建设课程20门,通识任选课符合《南昌工程学院通识任选课程管理办法(试行)》(南工发[2010]109号)中立项建设的基本条件也可申报校重点建设课程。请各院(系、部)按照《南昌工程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填写《南昌工程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申报表》一式三份,于2011年4月28日前以院(系、部)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与教材管理科。
教务处收到申报材料后将委托学校教学评估中心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价,只有评价为一类或二类的课程才能进入校重点建设课程的最终评审。评审完毕学校将会公布2011年度校重点建设课程名单。
教 务 处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