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实践教材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材建设工作不可或缺的部分。实践教材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中起着重要作用,关系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根据《南昌工程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南工教字[2008]2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实践教材立项工作。
一、立项范围
凡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教学计划中所有实践环节均应配备相应教材,包括讲义、实验(实习)指导书、习题集等。
对于确属没有同类正式出版的教材可供选用的,教师依据实践教学需要申请教材立项。 实践教材立项包括新编教材立项和修订教材立项。
二、立项条件
实践教材的主编需具有讲师以上职称且负责本项实践教学工作两轮以上。
三、立项程序
1.院(系、部)初审阶段
实践教材负责人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实践教材编写申请表》,由所属教研室签署意见,说明本教材立项的必要性以及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进行评价,形成意见,由院(系、部)初审并排序,填写《南昌工程学院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一份)并与《南昌工程学院教材立项申请表》(一式五份)于5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
2.学校评审阶段
教务处负责对院(系)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汇总;教务处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议;学校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结合院(系)审查和专家评议意见,对申请立项教材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四、编写要求
1.实践教材的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按照“文责自负”原则,主编对书稿的质量负全责。主编必须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
2.实践教材的编写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全面、准确地阐述本实践环节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取材合适,深度适宜,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尽量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新成就、新技术。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
3.要以最新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有效保证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要贯彻“少而精”的原则,做到精选内容,主次分明,由浅入深,详略恰当,力求精练,通俗易懂。要按照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编写。
五、印刷
经批准立项的教材初稿完成后,由教材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书稿进行评审,以确定其是否达到既定目标。合格后方可付印。为保证课前到书,书稿必须于开课前两个月交到教务运行科,统筹安排印制。
六、经费资助
1.对凡经立项合格同意编写的实践教材将支付稿酬。
2.学校将稿酬拨付给课程所属院(系、部),由院(系、部)自主发放。
3.修订实践教材稿酬减半。
七、修订和正式出版
1.实践教材经试用后,教材负责人可根据需要申请修订。
2.经过试用2年以上,特色鲜明、使用效果好的实践教材,经教材负责人申请,院(系、部)审核同意,学校将择优立项为公开出版教材。
附件1.南昌工程学院实践教材编写立项申请表
附件2. 南昌工程学院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1年4月28日
南昌工程学院实践教材编写立项申请表
教材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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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课程名称/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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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 |
姓 名 |
职 称 |
学 位 |
年 龄 |
承担课程 |
所在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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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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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型 |
基础课程 □ 专业课程□ 必修□ 选修□ 实习实验□ |
计划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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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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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年级/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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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进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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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编写理由:(必要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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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简介及主要特点:(请另附详细编写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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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院(系、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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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程学院2011年实践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 院、系、部)
序号 |
教材名称 |
负责人 |
所在院系 |
职称 |
专业/工作年限 |
新编/修订 |
课程类型 |
联系电话 |
进度安排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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