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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南昌工程学院公开出版教材和实践教材立项建设的通知
2012-10-29 15:14  

校各单位:

教材建设是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鼓励教师积极编写高质量教材,及时将学科前沿知识带进课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南昌工程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南工教字[2008]29号)和《南昌工程学院2012年“本科教学工程”建设计划》(南工发[2012]38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公开出版教材和实践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立项范围

1、公开出版教材立项建设的范围为我校教师编写的公开出版教材,原则上不接受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修订教材以及教学计划外的教材的立项申请,重点支持以下教材:

①教学改革力度较大,在内容和体系上有明显特色,能体现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的教材;

②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新教材;

③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所需教材(含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和重点建设课程);

④对于教学急需、订购困难的或无合适的版本的教材;

⑤已入选国家、省(部)级规划的教材,直接纳入学校重点建设教材,进行立项建设,不受立项范围和时间的限制;

⑥我校教师担任第一主编且用于本科教学的教材

立项建设的公开出版教材,分为重点建设教材和一般建设教材两类。

2、实践教材立项建设的范围为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教学计划中所有实践环节均应配备的相应教材,包括讲义、实验(实习)指导书、习题集等。

对于确属没有同类正式出版的教材可供选用的,教师依据实践教学需要申请教材立项。实践教材立项包括新编教材立项和修订教材立项。

二、    立项条件

1、公开出版教材的申报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从事本课程教学工作或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申报公开出版教材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主编教材。

2、实践教材的主编需具有讲师以上职称且负责本项实践教学工作两轮以上。

三、    立项程序

1、个人申报。教材负责人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公开出版教材立项申请表》(见附件1)或《南昌工程学院实践教材立项申请表》(见附件2),交所在院(系、部);

2、院(系、部)评审。院(系、部)对申报教材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先进性和科学性等进行充分论证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并按先后推荐顺序排序,填写《南昌工程学院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南昌工程学院公开出版教材/实践教材申请表》(一式五份)及审查意见于11月16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联系电话:88124934),纸质材料需教学院长签字、盖章,电子材料发送至jyjck@nit.edu.cn

3、学校评审。

(1)初审:教务处教研科负责对院(系)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汇总;

(2)专家评议:教务处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

(3)学校评审: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结合院(系、部)审查和专家评议意见,对申请立项教材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请有关院(系)高度重视本次教材立项建设的申报工作,认真组织相关教师进行申报。

                                       教务处

                                   2012年10月29日

附件1:《南昌工程学院公开出版教材立项申请表》

附件2:《南昌工程学院实践教材立项申请表》

附件3:《南昌工程学院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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