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南工发[2016]83号)要求, 现将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符合学校规定的指导教师条件,思想作风正派、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指导工作认真负责,既不包办代替,也不放任自流。在指导过程中注重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追求真理的执着精神和高尚的学术道德。
3.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保证学生达到综合训练目标。任务书填写规范,及时向学生下达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指导学生做好开题报告。4.定期对学生进行具体指导,特别是针对关键环节的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在校外做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工作量是否饱满、工作进度情况及工作质量。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手册》检查意见并签字。
5.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并向答辩委员会提出有关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水平、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应用价值等方面的评语、建议和意见,评定相应的成绩,认真填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
6.把好设计(论文)质量关,所指导的学生没有抄袭现象并均通过了答辩,且已经被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7.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规范。
8.按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安全和保密教育,指导的学生无安全事故发生。
9.其他标准:
(1)学术不端检测要求:①所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果中文字复制比均小于50%,未出现学术不端情况。②第一次文字复制比检测均小于30%者优先考虑。
(2)外审情况:所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外审成绩未出现不合格情况。
(3)对每位本科毕业生的周指导记录均不少于6次。
(4)指导2019届本科特优培育项目者将优先考虑。
二、推荐指标
学院名称 |
2019届本科毕业生人数 |
可推荐指标数(2%) |
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 |
500 |
10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567 |
11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655 |
13 |
信息工程学院 |
322 |
7 |
工商管理学院 |
272 |
6 |
经济贸易学院 |
449 |
9 |
人文与艺术学院 |
415 |
8 |
理学院 |
22 |
1 |
外国语学院 |
153 |
3 |
国际教育学院 |
89 |
2 |
瑶湖学院 |
40 |
1 |
合计 |
3484 |
71 |
注:最终优秀指导教师名额不超过全校推荐申报总人数的30%。
三、申报材料
1.《南昌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1)。
2.《南昌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2)。
3.南昌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册(所指导的全部学生资料册)。
四、其他安排
各学院于6月15日前将优秀指导教师申报材料纸质稿送教务处(行政楼228),电子稿发送至:312972209@qq.com,联系人:胡老师,电话:8812 7352。
教务处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