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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信息科办事服务指南
2017-03-10 15:54  

 教学信息科地址:北教学楼A103

服务时间:工作日的上午内部办公,不接待学生;在校生班级和个人打印成绩单受理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下午4点到5点,其它事情工作日的下午都可接受办理。

 

一、遗失原学历、学位证书,办理学历、学位证明书

见教务处网站学籍服务栏目《办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历、学位证明书的流程》

二、学生办理休学手续

1、学生提出休学异动申请(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申请休学审批表》,见“常用表格”);

2、教学信息科做异动记录;

3、给学生所属院系、计财处、学工处、及学生本人开具通知单及回执单,回执单签收后交教学信息科存档。

三、学生办理复学手续

1、学生提出复学异动申请(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申请复学审批表》,见“常用表格”)

2、教学信息科做异动记录;

3、增删课程;

4、给院系、计财处、学工处及学生本人开具通知单及回执单,回执单签收后交教学信息科存档。

四、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按《南昌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南工教字〔202227号)》执行。学校转专业工作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进行,学校每年统一办理一次。

1、学院制定工作方案;

2、学校审核工作方案;

3、学院制定实施方案;

4、学生申请;

5、学院审核;

6、组织考核;

7、名单公示;

8、办理手续。

五、学生办理留(降)级手续

1、学生提出留(降)级申请(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申请留(降)级审批表》,见“常用表格”);

2、教学信息科做异动记录;

3、增删课程;

4、给院系、计财处、学工处及学生本人开具通知单及回执单,回执单签收后交教学信息科存档。

六、学生办理自动退学手续

1、学生提出退学申请(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申请退学审批表》,见“常用表格”);

2、教学信息科做异动记录;

3、将退学文件发给学工处、计财处、招就处、学生所在院系及本人,回执单签收后交教学信息科存档;

4、在两份学籍表记录,通知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打印成绩单,移交就业处学籍表、成绩单。

七、学生办理学籍证明

1、学生提出申请;

2、凭学生证办理。

八、学生补办理学生证

1.需提供本人21寸彩色标准照,登载有毕业证书遗失声明的市级以上完整报纸一份;

2.受理时间每学期双周周一下午,两周后(双周一)下午领取办好的学生证。

九、退学学生肄业证办理

1、退学学生需在校学习一年以上,否则不予办理;

2、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3、凭离校手续单领取。

十、 办理课程成绩修改

1、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课程成绩修改申请单》,见“常用表格”);

2、教学信息科做成绩修改;

3、给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回执单。

十一、 学生办理课程缓考

1、学生在考试前向学生所属学院教务办提出缓考申请(《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申请课程缓考审批表》,见“常用表格”),并在教务系统登记申请;

2、学院教务办在教务系统审批,通过后缓考生效;

3、缓考学生参加下学期开学初补考。

注:实践实验类课程不能申请缓考。

十二、 学生办理课程成绩充抵

成绩充抵应在教务系统中办理电子流程,系统不能实现充抵的特殊情况学生可提出申请(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课程成绩充抵审批表》,见“常用表格”):

1、学生在教务系统提出充抵关系申请;

2、学院、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在教务系统审批充抵关系;

3、学生在教务系统引用充抵关系,产生新课程的成绩;

十三、 办理学生学籍信息修改手续

1 教学信息科只办理学生入学后由于户籍的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等关键信息发生了修改而进行的学籍信息修改。入学后未修改户籍信息,但户籍信息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须生源地省招办修改教育部学信网录取信息后,再向教务处教学信息科申请修改。

2 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申请学籍信息修改申请单》,见“常用表格”)

3 教务处进行审核,并报省教育厅审批。

4 通知学生审批结果,进行学籍信息修改。

十四、打印成绩单流程

1、学生可通过信息门户网站下载个人电子成绩单(含防伪电子签章功能),原则上不再提供纸质成绩单;

2、如有特殊需要纸质成绩单,受理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下午 16点到17点,到教学信息科办理;

3、已经毕业的学生成绩单在学校档案馆 (公众号)获取;

4、可建议用人单位留存具有防伪功能的电子成绩单,若需纸质成绩单,可打印后签字留存。

十五、退役复学学生部分课程免修申请

按《南昌工程学院退役复学学生部分课程免修及成绩认定办法(试行)》(南工教字〔202234号)》执行。

1、退役复学学生填写《南昌工程学院退役复学学生部分课程免修及成绩认定申请表》;

2、人民武装部审核学生的退役材料;

3、课程所属教学单位评定成绩;

4、教务处审核,并在教务系统中登记成绩。

十六、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

按《南昌工程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南工教字〔202235号)》执行。

1、学生应于复学后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申请材料包括:《南昌工程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申请表》、《退伍证》或《退役证》;

2、学生工作处审核学生在校违纪情况、人武部审核服役期间违法违纪情况、所在学院审核并签署转出意见。

3、申请转入学院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签署是否接收意见;如有需要,接收学院可组织考核,考核合格方可接收。

4、教务处审定,并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公示5天无异议后,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转专业手续。

十七、辅修专业或辅修学士学位申请

按《南昌工程学院辅修专业与辅修学位管理办法(修订)》(南工发〔2022105号)执行。

1、在规定期限内,学生向主修专业、辅修专业或辅修学士学位所属学院提交《南昌工程学院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

2、主修专业所属学院审核;

3、辅修专业或辅修学士学位所属学院审批;

4、辅修专业或辅修学士学位所属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十八、提前毕业

按《南昌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提前毕业实施细则》(南工教字〔202228号)执行。申请时间分别是四年制本科第五学期、五年制本科第七学期期末成绩发布后一周内。

1、在规定期限内向学院提交《南昌工程学院本科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2、学院审核是否满足提前毕业条件;

3、计划财务处审核是否缴清当前学费;

4、教务处审批,批准后方可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十九、延期毕业

按《南昌工程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延期毕业实施细则》(南工教字〔202229号)执行。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未能修满规定学分或未达到毕业条件者,可申请延期毕业,在校学习年限内保留其学籍。

1、在规定期限内向学院提交《南昌工程学院本专科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2、学院审核是否符合延期毕业条件;

3、教务处审批,批准后方可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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