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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1-2周实践教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09-05 15:36  

各院(系、部):

    新学期已开始,为使实践教学工作有序进行和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现

将本学期1-2周实践教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实践教学任务   

    请各院(系、部)将《实验项目开课安排表》、《实践教学安排表》收齐,于9

月16日之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未交者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望各院

(系、部)根据实验室与各班级理论教学情况统筹安排实践教学,避免冲突。非本院

(系)所属课程和教师一定要注明是哪个院(系、部)或外聘。安排表一经确定,原

则上不再变动。

    二、本学期需建立实践教学课表,请各实验中心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实验(实

训)室开课安排表》(必须用EXCEL按要求填写,以便汇总和查询),于9月16日之前

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三、开放实验室 

    1、各院(系、部)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资源或创造必要的条件,多开放实验

室。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开放实验室必须填写《南

昌工程学院开放实验室及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南昌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计划

表》,并于9月16日之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物理实验中心、电工电子实验中心、计算机基础实验中心、机械基础实验中

心、测绘工程实验中心共五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必须开放。

    3、开放形式由各院(系、部)自行确定。学期末,各实验中心应收集相关的实

验报告、论文和实物,做好总结,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开放性实验室总结表》,学校

组织专家进行开放实验室的各项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将纳入年终部门教学工作绩效

考核。

    四、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立项和上学年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验收工作

    1、本学期继续进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立项,按照《南昌工程学院综合性和设

计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请填写《南昌工程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立项申请

表》于9月16日前交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项

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验收申请,填写项目结题报告,教学单位组织专家进行

结题验收,合格者纳入课程实验教学大纲内容。

    3、对于新开发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将给予开发工作量予以奖励。

    4、鼓励教师自制教学仪器设备,开发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相应费用可由

教务处协调办理。

    5、要求进一步完善2010-2011学年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验收工作。于9月16日

前提供下列资料:

    ①各专业实验教学规划;

    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立项申请书;

    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结题报告书;

    ④能够反映实验实际效果的实物和资料(包括模型、装置、照片、图片、程序

等),实验实施的范围、效果说明、学生反馈意见及有关佐证材料;

    ⑤本专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设置情况统计表;

    ⑥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内容的实验教学大纲;

    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实验指导书;

    ⑧设计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学生实验报告书格式;

    ⑨经过批改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学生实验报告5份。

    五、上学期教学资料整理工作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工作。

    请于9月16日之前需提交的材料有: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登记表、优秀毕业设

计(论文)摘要电子稿(按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汇编模板整理)、优秀毕业

设计(论文)汇总表、答辩小组点评记录复印件、外审专家评审复印件、各专业2011

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表。

    2、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验收工作

    按照《关于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9月16日之前

提交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相关材料:

    ①院(系、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发展规划;

    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

    ③实习指导书,双方共同制定的实习任务书;

    ④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简介(服务专业、可开项目、容纳学生、生活保障等);

    ⑤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外聘教师情况登记表;

    ⑥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单位负责人简介(工作简历、业绩、推荐聘任职称等)。

验收合格可以领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费。

    六、做好实践教学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要求所有的实验教学环节和校内实习实训教学环节,必须具有教案和讲稿。所有

的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校内外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均应有教材或者指导书。未选用公开出版教材的课程,应选用经审批的校内教材(讲

义)。另外实验报告和实习报告要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自查,并存档。

    上述所有表格纸质版交行政楼232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到sbk@nit.ed

u.cn

(以上所有表格下载路径:南昌工程学院——教务教学——实践教学——教学环节管

理)

                                                               教务处

                                              201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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