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本学期18至19周考试周进行。为加强期末考试的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开展校、院(部)两级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巡查
学校巡考工作由教务处、学工处相关人员组成巡查小组负责对每一天的考试进行全面巡查。具体的安排如下:
2016-2017-2学期期末考试校级巡考工作安排表
日期 |
教务处巡查人员 |
学工处巡查人员 |
备注 |
6月19日(星期一) |
陆伟锋、卢成林 |
胡盛华 |
集合时间:早上8:20, 集合地点:教学北大楼C区门口。 每组划横线的人员负责本小组的联络、考场安排打印、领取巡考工作牌 |
6月20日(星期二) |
谢云敏、肖小聪 |
高明 |
6月21日(星期三) |
王敏、李硕 |
高丽明 |
6月22日(星期四) |
李珺、周志鹏 |
邹岚 |
6月23日(星期五) |
肖小聪、谢矗 |
刘金栋 |
6月26日(星期一) |
李珺、张纯 |
刘小红 |
6月27日(星期二) |
卢成林、谢矗 |
邹岚 |
6月28日(星期三) |
周志鹏、李硕 |
刘金栋 |
二、院(部)巡查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的组织和诚信考试教育工作,加大巡查力度,要求成立期末考试巡查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所有课程和学生考试的全面巡查工作。每日巡查安排由学院自行安排,安排表于6月20上午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三、工作要求
1、学校巡考小组在安排的时间内对所有的当天考场进行巡视与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突发问题,并将信息及时反馈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记录表于当天巡查结束后交教学运行科。
2、各教学单位教务办负责汇总所属课程的所有的考试安排并提供给巡查小组,巡考时,请佩戴巡考工作证,并到教学运行科领取金属探测仪进行巡考检查。
3、各教学单位巡视本单位所属的所有课程以及学生的考试,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处理。巡查记录表(复印一份学院留底)在6月28日下午由教学单位收齐统一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教务处
201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