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机构设置|规章制度|人才培养|教务运行|学籍管理|实践教学|教学建设|教室管理|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公共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重要通知>>正文
 

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教材立项申报的通知
2017-09-03 14:32  

 

各教学单位:

教材建设是发展高等教育,培养综合型人才、创新性人才的基础,是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鼓励教师编写具有学校特色的高质量教材,及时将学科前沿知识带进课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工程学院2017年“本科教学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南工发[2017]25号)和《关于印发〈“赣禹书系”校本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工发[2015]9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校级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及范围

(一)立项类别

本次立项建设的教材,分为重点建设教材(“赣禹书系”校本教材)和一般建设教材两类。

(二)立项范围

本次立项建设的教材为我校教师主编的公开出版教材。重点支持基于核心课程群编著的、反映我校优势学科和专业特色的高水平系列教材;鼓励编写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校企合作教材;鼓励编写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类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原则上不接受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以及教学计划外的教材的立项申请。

二、申报条件

1.重点建设教材:教材编写者至少应具有副高级职称,并从事本课程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申报对象须是教学质量好,且在校内至少已试用一轮的授课讲义。

2.一般建设教材:申报负责人至少应具有副高级职称,从事本课程教学工作或本专业工作不少于五年。

3.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教材立项。

4.教材所适用的课程必须是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其中,重点建设教材所适用的课程须是专业核心课程。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负责人填写《2017年校级教材立项申报表》一式五份,新编教材需提供教材编写大纲和授课讲义各一份;已出版教材需提供教材原件一份。

2.院(部)评审。院(部)对申报立项教材的必要性、可行性、先进性和科学性等进行充分论证和审查,在申报表中填写院(部)审查意见,并填写《校级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3.上交材料。2017年11月2日,各院(部)将上述材料(均采用A4纸双面打印) 报送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220室),并发送电子稿至:jyjck@nit.edu.cn

各院(部)要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和本单位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教材建设工作,积极选拔、推荐优秀教材建设项目向学校申报立项。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联系电话:88124934。

附件1.2017年校级教材立项申报表

附件2.校级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9月2日

附件【附件1 2017年校级教材立项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 公开出版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关闭窗口

推荐文章  
· 关于印发《南昌工程学... 2023/04/26
· 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 2023/02/21
· 关于印发《南昌工程学... 2022/11/15
· 关于召开南昌工程学院2... 2021/06/29
· 汪胜前副校长带队检查... 2021/05/28
热门文章  
· 关于公布2021年学位外... 2021/04/30
· 关于落实2020-2021学年... 2021/04/23
· 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国... 2021/03/19
· 关于2020-2021学年第2... 2021/03/12
·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 2021/03/03

 

  Academic Affairs Division of Nanch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天祥大道289 邮编:330099

Copyright © 2010 - 2011© 南昌工程学院教务处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