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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开本学期实验通识任选课的通知
2017-11-13 16:41  

各教学单位:

为满足2014级本科生实验通识任选课的选课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本学期对本科毕业生增设实验通识任选课。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

院(部)组织教师申报,教师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材料至院(部)

2017.11.13-2017.11.19

院(部)、教务处完成系统审核

2017.11.20-2017.11.22

院(部)排出课表并提交所有材料至教务处

2017.11.23-2017.11.24

学生网上选课

2017.11.27-2017.12.3

教师完成授课任务

2017.12.04-2018.01.05

二、开课要求

1.课程开设内容安排要适应学生跨类选修的需要,并遵循普遍接受的原则,避免过分专业化。

2.相关学院要综合考虑学生的毕业学分等因素,开设课程至少要满足下表选课人数要求;同时鼓励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等院(部)教师积极申报。

序号

所属学院

人   数

1

工商管理学院

60

2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300

3

经济贸易学院

90

4

理学院

40

5

人文与艺术学院

200

6

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

120

7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200

8

外国语学院

90

9

信息工程学院

100

3.院(部)要对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的质量进行把关,要对教师教学负责;平时教学效果较差、学生反映不佳的教师可取消其开课资格。

三、教师申报

1.申报条件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已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教师(2009年1月1日以后入校的,必须完成助教制)。

(2)系统、独立讲授过1门以上实验课程,且教学效果良好。

(3)教师开设的课程,应与其本人的学科专业方向一致,且要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4)申请开课的教师,应准备完整的教学大纲和教案。

2.申报流程

(1)11月19日前,符合申报资格的教师完成网上申报,并填写申报汇总表、新课开课申请表(见附件1、2)和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以上材料各一式一份,连同含电子稿一并交至课程所属院(部)。

(2)11月24日前,院(部)根据教务处的审核结果排好课表;并将以上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220),电子稿发送至jyjck@nit.edu.cn

 3. 网上申报操作步骤

教务系统→教师专区→A.培养方案→05:公选开课申请→点击“增加”

(1)系统已有课程:点击“课程名称”→双击要开的课程→“开课学期”:选择“2017-2018-1”→“考核方式”:选择“考查”→“考试类别”:选择“其它”→“任课老师”:勾选申请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填写申请者的手机号码。

(2)申报新课程:点击“新增”,填写“公选课类别”,其他信息填写要求同上述“系统已有课程”。

(3)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送审”即可。

四、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联系电话:88124934。

附件:1.实验通识任选课申报汇总表

  2.实验通识任选课开课申请表

 

教务处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附件1:实验通识任选课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实验通识任选课开课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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