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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昌工程学院校际学分认定和转换选课的通知
2018-01-15 14:43  

    为实施学分制改革,促进优质资源共享,畅通本校学习与他校学习之间的转换通道,江西省近日来开展了普通高校校际学分认定和转换试点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学分认定和转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教高字﹝64﹞号)文件部署,我校隶属于试点高校南昌片区。在此片区内,我校学生可选择其他8所高校提供的课程并在完成课程后进行学分认定。为将此工作落到实处,我校拟开展2017-2018-2学期校际学分认定和转换的选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选课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选课时间

2018年1月15日8:00-2018年2月28日24:00

三、课程介绍

本次课程皆由此次参与该项试点工作的南昌片区9所高校提供,总计23门(见附件1),包含了通识课与专业课,学习形式有在线学习和课堂教学。具体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师简介见附件2.

四、选课途径

学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录系统(未注册的学生应先在系统注册),参照《江西省普通高校学分互认管理平台-学生选课指导手册》(见附件3)进行网上选课:

(1)在浏览器输入http://lla.jxedu.gov.cn/,登录“江西省教育终身学习账号服务系统”;

(2)在浏览器输入http://lla.jxedu.gov.cn/ ,登录“江西省教育终身学习账号服务系统”-“江西省普通高校学分互认管理平台”-“学生选课系统”。

为了保证选课操作的流畅性,请使用 IE8 及以上版本、Chorme(谷歌)、Firefox(火狐)等浏览器,不建议使用 IE6、IE7 等老版本浏览器。选课后,请再次登录系统确认选课是否成功。

五、课程学习及学分认定

1. 我校学生无需在系统内选择本校提供的课程。每人每学期限选1门课程。

2. 课程一经选定,请按课程要求进行学习,已选课程却不参加教学环节和期末考试,成绩一律按0分处理,并记入成绩表。

3. 选课后严格遵守所选课程学校的各相关规章制度,参与课堂教学时,注意交通安全。

4.课程结束获得成绩后,按照《南昌工程学院校际修读课程及学分互认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要求,申报至学院,由学院审核汇总后交至教务处完成学分认定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电话:88124934.

附件1:《南昌片区课程信息汇总表》

附件2:《9所高校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师简介》

附件3:《江西省普通高校学分互认管理平台-学生选课指导手册》

附件4:《南昌工程学院校际修读课程及学分互认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18年1月15日

附件【附件2:9所高校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师简介.rar已下载
附件【附件1:南昌片区课程信息汇总_20180111.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江西省普通高校学分互认管理平台-学生选课指导手册.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9所高校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师简介.rar已下载
附件【附件4:南昌工程学院校际修读课程及学分互认管理办法(试行).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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