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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届本科生特优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8-03-01 11:15  

各教学单位:

为提升我校本科生高水平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南昌工程学院2012年“本科教学工程”建设计划》(南工发〔2012〕3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实施2018届本科生特优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范围

本校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二、培育条件

1.选题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要求,选题来自于社会实际、科学研究、工程实践、实验应用、学科竞赛等第一线,工作难度较大,且未获得学校其它资助计划。

2.学生有培育潜质。学习态度认真踏实,目标明确。对设计(论文)选题认同度高,具有相关领域较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认知,掌握工程实践或实验应用丰富的材料,能全面总结和反映该领域的发展状况,培育的项目突出特色,能与时俱进,与创新创业工作相结合。

3.指导教师具备必要能力。指导教师教学经验丰富,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对选题所涉及的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造诣和实践认知,且符合学校有关指导教师的基本资格要求,同时能引导学生将创新创业工作融会贯通。校外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所在单位中层以上管理职务。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来自指导教师所承担的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优先立项。

4.有明确的培育预期目标。学生和指导教师须承诺完成申报书的相关任务。

三、立项管理

1.切实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二级管理,2018届特优培育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教务处下拨分配的项目指标数,确定本次培育立项项目。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确定后,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推荐,项目申请人(四年级本科生)下载《南昌工程学院本科生特优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按要求填写(一式二份),于2018年3月9日前交至所在学院,参加学院立项评审。

3.各学院评审结束后,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已确定的项目申请书、《南昌工程学院本科生特优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合作教育科,逾期不予受理。电子表发送至hzk@nit.edu.cn邮箱。

4.教务处将各学院评审结果汇总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培育管理

1.毕业设计(论文)特优培育项目的管理工作由教务处总体负责。

2.特优培育项目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等工作,由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所在学院负责。

3.学校给予特优培育项目专项经费资助。资助额度为一般项目每项1500元,重点项目每项3000元。培育项目确定立项后,即拨付资助额度的60%经费,主要用于毕业设计(论文)所需的资料费、材料费、调研费、论文版面费等必要开支,但不得用于支出劳务费等人员经费。各学院具体负责项目所属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可酌情考虑配套经费支持。

五、培育验收

1.列为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特优培育项目的课题,验收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答辩前必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和盲审工作,并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毕业设计(论文)特优培育重点项目,由学校组织验收,并参加全校示范性公开答辩。毕业设计(论文)特优培育一般项目,由课题所在学院负责组织验收,并参加课题所在学院组织的示范性公开答辩。答辩成绩均须在良好以上。(答辩结束一周内,各学院将一般项目的验收报告交教务处合作教育科,进行工作资料存档。)

3)必须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2.验收工作拟于第八学期的12、13周进行。验收材料清单包括:《南昌工程学院本科生特优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登记表、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书、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登记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手册、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等。

3.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资助额度的40%经费。培育成果有较大推广价值,并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效益的,学校另行给予奖励。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按相关办法另行奖励。

4.验收不合格,取消特优培育项目,并停止拨付剩余部分的培育经费。

六、培育指标分配

2018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特优培育项目指标分配表

序号

学院名称

2018年预

毕业生人数

分配指标

重点

一般

合计

1

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

577

2

10

12

2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578

2

10

12

3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780

2

13

15

4

信息工程学院

242

1

4

5

5

工商管理学院

268

1

5

6

6

经济贸易学院

434

2

7

9

7

人文与艺术学院

443

2

7

9

8

理学院

23

1

1

2

9

外国语学院

165

1

2

3

10

国际教育学院

103

1

2

3

11

瑶湖学院

32

1

1

2

合计

3645

16

62

78

七、其它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及学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入选项目所在学院应向项目负责人免费提供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等,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

3.为确保我校“本科生特优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学校将对组织得力、实施效果显著的学院给予表彰与适当的奖励。

八、工作联系

教务处合作教育科:李珺胡建议 电话:88126629

附件:1.南昌工程学院本科生特优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

2.南昌工程学院本科生特优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8年2月28日              

附件【附件1-南昌工程学院本科生特优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南昌工程学院本科生特优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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