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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1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的通知
2019-01-04 14:18  

各教学单位,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第19、20周为本学期期末考试周。为规范考试管理,强化考试过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工作,学校将组织开展校院两级巡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形式

采取校院两级巡查机制。期末考试期间,学校和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成立校、院两级考试巡查工作组,对期末考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成立巡查工作组

    校级巡查组由教务处、学工处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校级层面的考试指导和巡考工作,抽查其考试组织、考风考纪等情况,具体巡查安排及记录表见附件

    各教学单位巡查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副院长、教学秘书、教务员、专业(课程)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对所属学生和所属课程考试的巡查,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所发生的突发情况,纠正考试过程中的不恰当行为等,做好巡查记录。(巡查记录表见附件)

    (二)巡查内容

    巡查小组主要是对考试组织及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的一个督促和检查。

    包括:1、课程考试的组织与落实情况;2、监考教师的到岗情况;3、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情况;4、试卷的发放及保管情况;5、考试违纪处理情况等。

    期末考试期间,学校会启用标准化考场进行录像,考场内的组织与管理由监考老师负责。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好所属课程的监考和巡考安排。各教学单位可到教学运行科领取金属探测仪进行考场抽检工作。

2、巡考人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突发问题,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到相关学院或教务处教学运行,并如实记录巡考情况。并于1月16日下班前将巡查安排表和记录表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北A101办公室),联系电话:88127325,联系人:张老师。

3、学校将按照《南昌工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对巡考中发现的监考、巡考人员违规行为予以通报和处理。

   附件:

2018-2019-1学期期末考试校级巡查工作安排表

日期

巡查人员

备注

1月7日(星期一)

陆伟锋、胡盛华、卢成林

1、每组划横线的人员负责本小组的联络、考场安排打印、领取巡考工作牌

2、具体集合时间和地点由联络人员负责协调

1月8日(星期二)

谢云敏、高明、李硕

1月9日(星期三)

王敏、高丽明、李艳丽

1月10日(星期四)

李珺、焦晶、肖甜甜

1月11日(星期五)

卢成林、邹岚、

1月14日(星期一)

谢矗、程希泽

1月15日(星期二)

张纯、涂雪仁

教务处

2019-1-4

附件【南昌工程学院巡考记录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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