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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提交及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9-04-26 08:42  

各学院:

    现将我校于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提交及答辩相关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文档的提交、审核、检测及指导教师的评阅与评分

1. 学生应及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文档,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学生提交论文检测的操作》(附件1)。

2. 指导教师应及时对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核与检测,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指导老师审核学生毕业论文、检测的操作》(附件2)。

3. 学术不端检测的结果处理办法,见《南昌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南工发[2016]83号)之相关规定。

4. 指导教师应在5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与评分工作,并确定所指导的毕业班同学是否具备答辩资格。

二、 校外盲审

1. 学院的外审篇数,应按不低于毕业生总人数5%随机抽取确定。

2. 学院校外盲审结果需向教务处进行备案,填写《南昌工程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外审情况一览表》(附件3)。

3. 指导教师应根据外审专家的审阅意见(附件4),及时指导学生修改完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

4. 学院的外审工作,需在学生参加答辩前完成。

三、 校内评阅

1. 各专业负责人应及时为毕业设计(论文)安排校内评阅专家进行评阅与评分(如图1)。

2. 专业负责人在安排校内评阅专家时,应排除学生自己的指导教师。

3. 校内专家的评阅与评分工作,需在学生参加答辩前完成。

四、 答辩安排

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班同学,不得参与答辩:

(1)指导教师认为不具备答辩资格;

(2)开题报告、任务书、指导记录、外文译文和原件、毕业设计(论文)等文档资料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核;

(3)校外盲审成绩有不合格情况;

(4)学术不端检测结果不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2. 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内,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答辩安排工作(如图2)。

3. 答辩工作需在6月7日前完成;复答辩工作需在6月18日前完成。

4. 特优培育项目应提前组织公开答辩,一般项目由学院组织;重点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

五、 答辩成绩与答辩记录

1. 学院应为每个答辩组安排答辩录入员。答辩录入员负责记录答辩成绩和答辩记录,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内答辩成绩和答辩记录的录入工作。

2.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内答辩成绩与答辩记录的录入工作,一般答辩需在6月14日前完成,复答辩需在6月21日前完成。

六、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

1. 教学秘书按照学院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图3)。

2. 瑶湖学院作为学校试点学院,优秀指标单列。

3. 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工作,需在6月21日完成。

4. 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是特优培育项目通过验收的必备条件。

七、 提交终稿

1. 指导教师应督促学生根据评阅专家、校外专家、答辩组教师的反馈意见对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内提交。

2. 毕业设计(论文)终稿需在6月25日前完成提交。

八、 学院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工作的完成截止时间,但不得晚于学校规定的截止时间。

九、 相关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合作教育科联系,电话:88126629,联系人:胡老师。

                                              教务处

                                          2019年4月25日

 

附件【附件1:提交论文操作手册——学生.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审核论文操作手册——指导教师.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南昌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盲审意见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南昌工程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外审情况一览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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