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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1学期校际课程选课的通知
2021-06-22 17:49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实施学分制改革,促进优质资源共享,畅通本校学习与他校学习之间的转换通道,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学分认定和转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21-2022-1学期校际课程的选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选课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包括本、专科生)

二、选课时间

2021年6月21日---2021年8月29日

三、选课须知

1.校际课程主要是指江西省内各试点高校免费提供的、供全省高校学生自愿修读的课程。

2.校际课程涵盖了省级育人共享计划课程以及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包括通识课与专业课,有在线学习和课堂教学两种学习方式。

3.我校学生务必选择南昌片区试点高校提供的课程学习,共青城片区试点高校提供的课程请不要选修。

四、选课途径

学生通过注册登录“江西省教育终身学习账号服务系统”(网址:http://lla.jxedu.gov.cn/),进入“学分互认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跨校选课。选课操作参照《江西省普通高校学分互认管理平台-学生选课指导手册》(见附件2)进行网上选课。

为了保证选课操作的流畅性,请使用 IE8 及以上版本、Chorme(谷歌)、Firefox(火狐)等浏览器,不建议使用 IE6、IE7 等老版本浏览器。选课后,请再次登录系统确认选课是否成功。

五、课程学习及学分认定

1.学生须选择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之外的课程,且每人每学期限选1门课程。

2.课程选定后须按照课表要求进行学习,选课后不参加教学环节和期末考试的,成绩一律按0分处理,并记入成绩表。

3.严格遵守所选课程所属院校相关规章制度,按要求参与课堂教学,选择适宜路线出行,注意交通安全和疫情防控。

4.课程结束获得成绩后,教务处将根据系统提供的最终成绩,按照《南昌工程学院校际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完成学分认定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联系电话:88124934。

 

附件:

1.《南昌工程学院校际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2.江西省普通高校学分互认管理平台-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学生使用)

3.网络教学平台-学生学习指导手册(学生使用)

                            

                                     教务处

2021年6月22日

附件【附件1:南昌工程学院校际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实施办法(试行).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网络教学平台-学生学习指导手册.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江西省普通高校学分互认管理平台-学生选课指导手册.pdf已下载
附件【关于开展2021-2022-1学期校际课程选课学习的通知.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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