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机构设置|规章制度|人才培养|教务运行|学籍管理|实践教学|教学建设|教室管理|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公共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重要通知>>正文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考务组织及巡查等工作的通知
2021-06-24 13:48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6日结束。为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期末考试工作严肃性和规范性。现就期末考试的考务组织、巡查工作等做如下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实考务两级管理

    期末考试采取校、院(部)两级管理机制。教务处负责统筹和监督,各教学单位负责具体的考试组织安排,落实监考教师培训、学生诚信教育、组考及巡查等具体工作。校、院两级积极配合,确保期末考试顺利实施。

    二、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和监考业务培训

   课程考试是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考试成绩是否真实,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全校各级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有义务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考前,认真做好教师考前动员、监考培训和学生考前诚信教育工作,从业务上规范监考规程,从思想上让学生严肃考风考纪,以扎实的考务保障服务和良好的考风,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

    三、组考的具体要求

    1.组考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强化监考履职监督。提前发布排考结果,做好试卷的出卷、印制和保管。严格按照《南昌工程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办法》安排足额的监考教师,及时下达监考任务。组织监考教师召开监考工作培训会,加强对监考教师的职业教育和考试组织管理的具体规则、操作规范培训,确保监考教师都能熟练掌握考试规则,准确运用考试规范化程序和指令,并组织签订监考履职承诺书。

强化考场管理,各教学单位须派专人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教学北大楼A101)领取一定数量的金属探测器用于考场安检和巡查抽检,考试结束后,统一归还。

    2.监考教师

    加强监考力度,规范监考工作流程。监考教师应按时到岗,规范布置考场和黑板统一板书,提醒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以及其他夹带材料进入考场用金属探测器进行安检,严格审查学生证件,当众宣读考场规则和纪律,杜绝代考和大规模集体舞弊。监考时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两位教师一前一后监考,切实履行监考职责。

黑板统一板书内容如下:

诚信考试,文明做人   (保留两周)

 

 考试科目:XXXXXXX  考试时间:XXXXX-- XXXXX

    在考试过程中,不准携带考试允许使用之外的物品(含书本、资料、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不准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不准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不准在考试过程中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不准找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学号等信息。

如出现以上行为,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考试科目成绩无效,并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有替考行为的,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希望同学们遵守纪律,诚信应考,做一名文明的大学生。

粗体字用红色粉笔写。

    3.学生

    考生应提前查看各自的考试安排,按时按地参加考试。严格遵守学校考试有关规定,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一卡通三证参加考试,如有遗失,请提前补办,或者到学院开具相应证明(带本人照片的证明材料)。考生不准携带手机等考试允许使用之外的物品(含书本、资料、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不准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不准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不准在考试过程中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不准找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学号等信息。如出现以上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考试科目成绩无效,并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有替考行为的,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老师安排。

    四、强化考试巡查管理

    期末考试期间要组织成立校、院两级考试巡查工作组,对期末考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1.校级巡查组:由教务处、学工处和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片等相关人员组成,成立考场巡查小组和视频监控小组。负责校级层面的考试指导和巡考工作,抽查其考试组织、考风考纪等情况,及时通报和处理考试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人员参加视频监控小组可以视作监考,由各教学单位按监考时间给予校级视频监控小组本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人员监考工作量。考场巡查小组安排见《附件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考务组织及巡查等工作的通知》中的“附件1”,巡查记录表见“附件3”。视频监控巡查小组由各教学单位教学院长、教学秘书或教务员、教务处人员组成,采取交叉巡查的方式进行。视频巡查小组安排见《附件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考务组织及巡查等工作的通知》中的“附件2,记录表见“附件4”。

    2.教学单位巡查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副院长、教学秘书、教务员、专业(课程)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对所属学生和所属课程考试的巡查,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所发生的突发情况,纠正考试过程中的不恰当行为等。各教学单位的巡查安排表于6月28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巡查记录单于2020年7月7日前交教学运行科。

 

附件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考务组织及巡查等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汇总稿

 

教务处

2021年6月24日

附件【附件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考务组织及巡查等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二: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生安排表.xlsx已下载
关闭窗口

推荐文章  
· 关于印发《南昌工程学... 2023/04/26
· 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 2023/02/21
· 关于印发《南昌工程学... 2022/11/15
· 关于召开南昌工程学院2... 2021/06/29
· 汪胜前副校长带队检查... 2021/05/28
热门文章  
· 关于公布2021年学位外... 2021/04/30
· 关于落实2020-2021学年... 2021/04/23
· 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国... 2021/03/19
· 关于2020-2021学年第2... 2021/03/12
·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 2021/03/03

 

  Academic Affairs Division of Nanch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天祥大道289 邮编:330099

Copyright © 2010 - 2011© 南昌工程学院教务处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