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过程管理,结合新一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要求,根据教学工作计划,学校决定于本学期第11-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月13日-11月24日
二、检查依据
(一)《南昌工程学院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南工教字〔2022〕12号)
(二)《南昌工程学院课堂教学纪律管理办法(试行)》(南工党发〔2019〕5号)
(三)《南昌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课堂教学管理的八项措施(试行)》(南工教字〔2019〕21号)
(四)《南昌工程学院关于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修订)》(南工发〔2021〕1号)
(五)《南昌工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南工发〔2022〕116号)
三、组织形式
期中教学检查采取校、院两级教学检查形式。学校组织专项检查;教学单位主要以听课、巡查、查阅资料、座谈会、研讨会、数据分析等形式进行全面自查。
(一)校级专项检查。学校教务处、教育评估监测中心联合对课程考核材料、实践教学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教学单位自查。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通知要求制定期中教学检查方案,开展全面自查并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活动自查安排汇总表》(附件1)。
四、检查内容与工作要求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学规范执行情况
对照本科教学质量环节标准,对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教师是否严格执行教学各环节的质量标准,本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等情况。
(二)教学档案资料归档情况
对上学期开出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档案资料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教学档案资料完整度、考核材料的批阅规范度和准确度、过程性评价成绩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尤其要纠正平时成绩标准模糊、分数过高现象)、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持续改进措施等。
(三)思政课程及课程思政的教学情况
各教学单位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思政课堂和课程思政工作。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各教学单位需组织开展思政课堂教学专项听课检查,并组织教师开展课程思政研讨,积极有效地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落到实处。
(四)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的落实情况
按照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和审核评估整改要求,各教学单位应扩大领导干部听课的覆盖面,丰富听课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到课堂一线开展听课、评课工作,听课人员需填写《听课记录本》和《教学检查记录表》(附件2)
(五)助教制情况
检查助教教师听课情况、辅导答疑、助教工作日志及参与其它教学任务等方面情况。
(六)教材使用情况
检查“马工程”教材使用情况,检查选用教材的政治性、科学性、规范性。
(七)学业预警情况
检查学业预警过程性书面记录等管理档案、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开展等情况。
(八)检查辅导答疑工作落实情况。
(九)检查教师、学生座谈会和教学研讨会开展情况
各教学单位应分别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认真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填写《教师(学生)座谈会记录单》(附件3、4)。
各教学单位以教研室为单位,聚焦“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教学等方面内容,开展不少于1次的教学研讨会并认真填写《教学研讨会记录单》(附件5)。
五、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按时将期中自查安排汇总表、检查记录表、教师(学生)座谈会和教学研讨会记录单(活动现场照片)、教学检查工作报告(附件6),等材料的纸质和电子文档于2023年12月1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工作联系人:曾敏超 周蓓蕾
联系电话:88127325
邮箱:jxyxk@nit.edu.cn
附件:
1.期中教学检查活动自查安排汇总表
2.期中教学检查记录表
3.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记录单
4.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座谈会记录单
5.期中教学检查——教学研讨会记录单
6.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报告
教务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