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教字〔2022〕35号
第一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中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的要求,结合《南昌工程学院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南工发〔2022〕36号),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保留我校入学资格从原籍应征入伍的新生,或者在我校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籍后参军入伍学生,现已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不含提前退役),并在两年内入学的士兵。
第三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时达到以下基本条件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一)拟转入新专业的学生,需符合学籍制度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
(二)在校所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且在校无纪律处分记录;
(三)服役期间无违法违纪现象。
第四条 不符合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以及以下转专业情形,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二本录取的学生转入一本录取的专业;
(二)高考文(理)科学生转入只收理(文)科的专业;
(三)国际教育学院的学生转出国际教育学院;
(四)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五)按艺术类、体育类等单独术科考试录取者转出本专业,普通文理类录取者转入有单独术科考试的专业。
第五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的流程如下:
(一)学生应于复学后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申请材料包括:
1.《南昌工程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申请表》;
2.《退伍证》或《退役证》。
(二)学生工作处审核学生在校违纪情况、人武部审核服役期间违法违纪情况、所在学院审核并签署转出意见。
(三)申请转入学院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签署是否接收意见;如有需要,接收学院可组织考核,考核合格方可接收。
(四)教务处审定,并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公示5天无异议后,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六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军前已经在校内转过专业的,复学后不能申请转专业。
第七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只可申请一次转专业。
第八条 其它事宜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南工教字〔2022〕27号)执行。
第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