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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4-11-03 14:09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南昌工程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方案》(南工发[2011]103号),确保“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建设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于201411-12月组织开展“卓越计划”试点专业的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与中期检查专业

(一)开题专业:土木工程、园林、农业水利工程

(二)中期检查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二、工作安排

(一)教学单位自查:(2014114-1123),相关教学单位组织对本部门所属试点专业进行开题与检查。

(二)学校组织开题与检查:(20141125-1214)。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卓越计划”试点专业进行开题与检查。具体形式如下:

1现场汇报。开题与检查均由专业负责人用PPT向专家组进行汇报。各专业对照汇报内容准备相关材料以备现场查阅。

开题主要汇报内容为试点专业建设方案与具体措施、建设进度安排、经费使用计划等,其中重点介绍专业培养目标及实现培养目标的具体工作方案,时间为30分钟。专家组对照汇报内容、“卓越计划”工作方案及开题报告书等进行质询。

中期检查主要汇报内容为专业培养方案及其执行情况、理论与实践教学体系改革情况、课程(含教材等)建设情况、校企培养过程的落实计划和落实情况等专业建设情况,时间为30分钟。专家组对照汇报内容、“卓越计划”工作方案及各专业培养计划等进行质询。

2、召开座谈会。分别与各专业相关教师和学生代表进行座谈,了解各试点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具体情况。

3、实地检查。专家组根据汇报情况对各专业进行实地检查。

三、材料提交

参加开题专业须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开题报告书》(附件1)和《南昌工程学院卓越计划项目经费使用预算表》(附件3),参加中期检查专业须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卓越计划”试点专业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

以上内容的填写与汇报可参照《教育部、中国工程院关于印发<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通用标准>的通知》(教高函[2013]15号)(详情请登录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860/201312/160923.html 查询)。各有关学院于1125日之前将所属试点专业的开题报告与中期检查报告(各一式五份)报送到教务处教学与教材研究科,同时发送电子稿至jyjck@nit.edu.cn

望有关单位及各试点专业做好相应准备。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与教材研究科联系(行政楼220室),联系人:梅丽珍、李艳丽,联系电话:0791-88124934

附件:

1南昌工程学院“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开题报告书

2、南昌工程学院“卓越计划”试点专业中期检查报告书

3、南昌工程学院卓越计划项目经费使用预算表

教务处

                                           2014113

附件【附件1:南昌工程学院“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开题报告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南昌工程学院“卓越计划”试点专业中期检查报告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 南昌工程学院卓越计划项目经费使用预算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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