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南工字[2006]49号),学校组织开展了201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此次校级教学成果奖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过校内外专家评审和校内公示,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评选出一等奖5项、二等奖8项(具体见附件)。
希望全校广大教职工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探索应用型本科的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推出新成果,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做出贡献。
南昌工程学院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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