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发〔2013〕100号
为落实学校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土木类教学实验班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探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培养模式,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坚实的应用基础并经过初步科研实践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二、学生选拔
大土木类教学实验班由学生自愿报名,经考核择优录取。
1、实验班主要在水利水电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土木工程、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等大土木类专业新生中选拔,适当兼顾其他理工科专业学生。
2、学生进入实验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本分数线;
(2)获高中各学科省级竞赛二等奖以上荣誉;
(3)具有发明创造奖及发明专利证书;
(4)经选拔考核达到标准。
3、考核项目为:英语、数学、综合素质、心理测试。
4、实验班规模一般控制在40人左右。
三、培养模式
实验班采取“2+2”两段制培养模式。第一阶段为基础教育阶段,重点加强数学类、英语类、大学物理、力学类、工程测量、工程图学、计算机应用、人文素质等课程。同时,强化水利工程土木工程导论等课程教育;第二阶段为专业教育阶段,实验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以及在第一阶段修读的情况,在水利水电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土木工程、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中任选一个专业,以完成专业课程的学习。学校为每名实验班的学生配备学术导师。导师为每名学生制定个性化的专业培养方案和科研训练计划,并参与导师的科研和实践工作。
第二阶段保留实验班建制,同时,继续为实验班学生开设经济、管理、英语提高等课程。
积极拓展社会实践和科研训练。充分利用每学年的暑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同学参加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增强综合素质。
加强国内游学和国际化培养。与国内有关重点院校开展教学交流,并优先选派优秀学生参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
四、学生管理
1、学校成立实验班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及相关院(系)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培养计划的审定及实施过程的监控、教学行政管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生活管理等工作。
2、实验班单独编班,集中住宿,集中管理,学籍、学生日常管理挂靠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3、实验班实行末位淘汰制,第一阶段每学期对班级排名后两位的同学自动淘汰到原专业的班级,同时,通过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自愿申报的优秀学生补充进实验班。
4、学生参加暑期学校、学术交流的费用由学校和个人共同承担。
五、教师选聘
1、任课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校级教学水平评估良好以上。
2、任课教师聘任原则:
优先原则。各课程所属院(系、部)应优先安排实验班任课教师。
公开原则。第一阶段核心课程和第二阶段学术导师向校内外公开选聘。
六、保障措施
1、学校在活动经费方面对实验班给予最大可能的支持。
2、原则上单独编班上课且经选聘的实验班本校任课教师的课酬参照外聘教师的标准计发,教学工作量单独核算,不计入工作量限额。
3、奖学金获奖人数比例为普通班级的两倍。
4、优先选拔参加国家级、省级竞赛。
5、在借阅图书资料方面享受普通教师待遇。
6、安排专用教室。
7、优先保证实验、实训和实习的教学条件和经费。
8、实验班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退回原专业普通班学习。
(1)因各种原因受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
(2)学习有困难并自己申请;
(3)其它原因不适合继续在实验班学习。
七、其他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昌工程学院
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