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机构设置|规章制度|人才培养|教务运行|学籍管理|实践教学|教学建设|教室管理|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公共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工作动态>>正文
 

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解读
2014-09-17 09:16  

 

梅丽珍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办学理念与办学定位的集中体现,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面向地方和水利行业,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高品德素养的‘应用基础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为人才培养总目标,主要按照以下原则与要求开展修订工作。

一、指导思想

一是树立一流本科教育新目标。人才培养质量在同类院校保持领先水准;人才培养规格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毕业生在行业领域具有强劲的竞争力。

二是坚持“以学生为本”。从“满足某种质量规定性”到“满足主体需要”;从“为已知社会培养人才”到“为未知社会培养人才”。

三是明确人才培养标准。按照专业和行业标准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使全体学生毕业时达到专业标准要求,且培养成效可测评、可举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与《华盛顿协议》指导下的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分别是专业人才培养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二、原则与总体要求

一是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在继续坚持“应用基础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根据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标准,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规格与要求,完善“两平台+ N模块 +一拓展”人才培养模式。

二是形成“通识必修课+专业核心课+自主选修课”的弹性学分制。控制毕业最低学分,减少专业必修课程学分,为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创造机会和条件。

三是完善“二长一短”的三学期制。充分利用第三学期(短学期),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职(执)业训练、科技创新、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等实践活动,加强综合能力培养,提高综合素质。

四是继续实施主辅修制度。进一步完善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完善跨院(部)、跨校选课和通过其它教育形式学习的成绩认定制度,鼓励每一位学生积极拓展知识面和综合素质。

三、框架与具体要求

(一)学制

标准学制为4年(建筑学专业为5年),实行3-6年弹性学制。

(二)学分学时

1)学分标准

课内教学16学时为1学分,每门课程学时均为8的整数倍。体育课32学时为1学分。集中安排的实践性教学环节1周为1学分。

2)学分要求

①毕业总学分:理工农类专业总学分为175学分(五年制专业为205学分),经管文艺类专业总学分为165学分,其中要求素质拓展学分为8学分,必修课程学分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学分的70%

②毕业学分分类要求

性质

通识必修课程

通识选修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

其它专业课程

素质拓展

限选课程

任选课程

类别

思想政治

数学

大学英语

大学计算机基础

军事体育

心理健康教育类

就业类课程

特色课程

专门用途英语类

 

自然科学

人文社科

军事体育

 

 

 

学分

要求

16

7,

11

10

2

6

1

1

1

4

2

文≥4

理≥4

2

15-25

 

8

③课内教学(含课程实验)总学时:原则上理工农类专业不超过2300学时,经管文艺类专业不超过2200学时。

④实践学分:理工农类专业实践教学累计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25%,经管文艺类专业不少于20%

(三)课程设置

1)相同学科基础的专业必须构建专业基础平台。专业认知教育坚持前3个学期不断线。后期按专业方向形成课程模块(群、组),适应分层次、分类型教学的需要。课程结构应有利于形成学生的工程应用和技术应用能力。提倡开设研讨课、学科前沿讲座、新技术专题、科研方法等课程,为学生搭建探究性学习的平台。

2)按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每个专业应确定5-7门专业核心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5-25学分。原则上应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写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的规定开出各专业核心课程和其它主要课程。

3)强化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应以培养学生工程实施能力为目标。加强实践教学考核,课内实验学时大于等于8学时的需单独设课并单独计算学分。设置实验选修课。着力开发设计性、综合性实验以及综合性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中要注重培养学生信息获取能力。

 

 

关闭窗口

推荐文章  
· 关于印发《南昌工程学... 2023/04/26
· 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 2023/02/21
· 关于印发《南昌工程学... 2022/11/15
· 关于召开南昌工程学院2... 2021/06/29
· 汪胜前副校长带队检查... 2021/05/28
热门文章  
· 关于公布2021年学位外... 2021/04/30
· 关于落实2020-2021学年... 2021/04/23
· 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国... 2021/03/19
· 关于2020-2021学年第2... 2021/03/12
·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 2021/03/03

 

  Academic Affairs Division of Nanch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天祥大道289 邮编:330099

Copyright © 2010 - 2011© 南昌工程学院教务处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