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的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学基本能力,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于10月20日--28日开展了教师教学基本能力合格评估工作。
本次教师教学基本能力合格评估是在教师个人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学院组织专家对教师进行随机听课,并对教师的教学大纲、教材、教案、讲稿、学生作业、考试试卷进行了检查,同时结合学生的评教结果,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组织能力、教学过程实施能力和教学效果掌控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评价,以此考核该教师的教学基本能力是否合格。(文/图 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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