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提升育人内涵,展示教学风采
二、活动时间
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1月(活动准备、实施阶段)
各院(部)前期按照《南昌工程学院2015年“教学活动月”工作方案》的主题和总体要求,做好工作计划并组织院(部)层面的宣传发动、资格审查及评比;后期做好学校层面评选的组织安排工作。
第二阶段:12月(活动展示阶段)
所有活动结束后,学校对各项活动中的获奖者进行表彰,并将获奖教师的比赛视频等资料上传至教务在线中的教学活动月平台共享。
三、指导思想
以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为目标,搭建教师之间、教师与专家之间、教研室之间的交流平台,深化内涵建设,推进高质量教学活动常态化,进一步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活动内容
(一)青年教学之星评选。各院(部)按照《南昌工程学院青年教学之星评选办法》(南工发[2009]61号)组织推荐候选人;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候选人进行综合测评,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择优选出青年教学之星。青年教学之星评选自2015年4月至2015年7月分两个阶段进行:4月为院(部)层面的宣传发动、资格审查及评选阶段;6月—7月为学校层面的资格审查及评选阶段。
(二)讲课比赛。以培养青年教师“上好一门课”为竞赛理念,本次竞赛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三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三者权重分别为20%、60%、20%。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以院(部)为单位组织初赛,院(部)评比时间拟定于2015年4月,各院(部)在评比的基础上推荐一名参加校级决赛,校级比赛分文科组和理工组进行,学校评比时间拟定于2015年6月。
(三)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及经验交流活动。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及经验交流活动。评选时间拟定于2015年10月。
(四)实践教学设计竞赛。比赛分两阶段进行:以院(部)为单位组织教师开展院(部)级实践教学设计比赛,要求将实践教学设计比赛作为一次公开教学活动,本单位教师和教辅人员均要求参加观摩;在院(部)评比的基础上,推荐教师参加校级比赛,校级比赛分文科组和理工组进行。评选时间拟定于2015年11月。
(五)优秀教案展示评比。贯彻落实《南昌工程学院助教制实施办法》(南工发[2012]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正在开展的青年教师培养活动,加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能力的培养,开展优秀教案展示评比活动。本年度助教制度培养对象必须参加本次评比。评选时间拟定于2015年11月。
(六)微课比赛。为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提升教师开发视频课程的能力,继续开展微课教学比赛。微课教学比赛由课程所属院(部)选拔推荐参加学校的比赛,各院(部)至少推荐2名教师参赛。评选时间拟定于2015年10月—12月。
(七)“助教讲课、导师评课”比赛。助教制教师就某门课程某一知识点进行十分钟的讲课,指导教师根据助教制教师讲课内容进行五分钟的点评,共同展示学习型精彩课堂。比赛分两阶段进行:以院(部)为单位组织所有助教制教师参加,要求将“助教讲课、导师评课”比赛作为一次公开教学活动,本部门教师和教辅人员均要求参加听课;并按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所属助教制教师人数20%比例推荐助教和指导教师共同参加校级比赛(取百分比四舍五入后不足1人的推荐1人),校级比赛分文科组和理工组进行。评选时间拟定于2015年11月。
五、组织实施
(一)成立学校“教学活动月”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开展、检查教学活动月的各项活动。
组长:张晨曙
副组长:陆伟锋
成员:欧阳子龙、洪恩强、杨晓斌、何习平、王锋
(二)各院(部)应由院长(主任)牵头,成立相应的机构,并做好“教学活动月”工作计划,于4月21日中午12:00前报送教务处。
(三)各承办单位认真做好活动方案(计划),并按要求报送教务处。对于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形成的材料,请各承办单位做好收集整理工作,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以档案形式移交教务处。
各院(部)应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建设、教学质量评估和规范、教学管理等工作,纳入“教学活动月”的活动中,并积极开展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按照学校教学活动月各项活动的具体要求,一是要健全机制,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提高教学质量中的作用;二是要落实助教制度,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三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宣传力度,让广大师生参与其中。
(二)各院(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均应对“教学活动月”各项工作,从策划与组织、形式与内容等多方面进行总结,找出成功的经验与存在的不足。总结材料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交教务处。
学校将对院(部)“教学活动月”中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各项活动中的获奖者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