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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程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2016-05-24 10:50  

 

一、总 

第一条为规范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及其管理,促进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推动我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提高学校课程建设整体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线开放课程是指慕课(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微课等在线课程。

第三条为拓展教学内容与时空,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改革教学方式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积极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同时鼓励和倡导教师应用相关教学资源和现代教育技术,改进校内课堂教学,并将获准开设的在线课程纳入学校课程体系。

第四条学校审核通过的在线开放课程,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未经学校审核通过的课程,教师不得以“南昌工程学院在线开放课程”的名义开展教学与宣传。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领导小组,从教育教学、事业规划、国际国内合作等方面全面领导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及其相关机构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组建在线教育技术支持团队,负责校内在线开放课程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与维护,并根据教学的需要,协助扩展和更新平台的相关功能,对平台系统和课程数据做定期备份,保障平台系统的安全;对教师和助教进行必要的培训,并在课程执行过程中提供技术咨询与指导,对课程内容(包括简介、视频、习题等)进行技术性把关,确保与课程平台的衔接。该团队可以根据教师的需要开展讲课视频的录制、剪辑、后期处理等制作工作,相关费用从相应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课经费中支出。平台建设与维护等相关费用由学校信息化建设经费统筹安排,特殊费用可由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经费支出。

三、校内课程建设与应用

第七条培训、申请与审批

1、培训

学校每年安排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相关培训,旨在普遍提高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能力。达到培训要求的教师将优先安排开设及建设与应用在线开放课程。

2、申请

每年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开展“南昌工程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开课申请”工作。有意申请的教师或教学团队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开课申请表”,并提供课程简介、6节教学内容设计、6节教学视频,提交所在院(部)。院(部)审核并由教学院长(主任)签字后统一报教务处。

3、审批

学校组织专家对提出申请的在线开放课程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课程下达在线开放课程开课通知单,并纳入学校正常教学管理。

第八条执行与督导

1、课程建设

教师个人或团队负责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总体构思与设计;按照课程进度,及时完成课程视频的建制;设计作业、测试及考试题;按照平台提供的支持方式制定明确的课程通过标准。需要助教的教师,应督促助教参与学校组织的助教培训并指导督促其完成在线教学辅助任务。

2、上线审查

上线前,学校组织专家对教师在线开放课程准备情况进行审查,根据老师准备的情况,做出开课时间安排的决定。

3、课程上线

教师个人或团队将所建设课程的相关内容上传至学校指定的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学校技术团队应予以协助和配合。

4、课程运行

主讲教师和团队成员应适当参与和引导课程论坛中的讨论答疑,并完成最终通过该课程学生的成绩确认与证书签署工作。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在校内课堂教学环节利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开展“翻转课堂”和“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实践。

助教应按照主讲教师的安排,辅助主讲教师完成课程各项在线辅导任务,包括课程视频和作业测试考试题在平台上的实现,发布课程通知通告,按课程介绍中的承诺参与课程论坛讨论、答疑等。

学校安排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人员,在开课期间检查课程进展情况,包括视频等学习材料是否及时上线、教师和助教是否按要求参与论坛等教学辅导活动等。

第九条保障与支持

1、经费

学校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积极争取外部资源的支持,并通过具有积极社会意义的增值服务创造收入。在线开放课程相关收入由学校统一管理。同时,学校对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技术服务、助教及其他人员聘任等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对于产生良好声誉的南昌工程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学校通过其他途径给予鼓励和奖励。

2、教学工作量

学校批准开设的在线开放课程,原则上应该同时与一门校内常规课程相对应,其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应符合学校关于教学工作量计算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知识产权及其他原则

准予上线课程的授课教师应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课程知识产权的相关安排以协议为准。在知识产权方面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1、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包括课程介绍网页与视频、讲课视频与习题试题等)是相关教师在工作期间受学校支持形成的作品。教师有署名权和修改权,学校在老师在职期间有独家使用权(包括托管运行、转授权等)。教师离职后,学校和教师本人都有使用权。

2、除根据推广等需要,学校可能对课程介绍页和视频头尾进行修改,或为便利传播对视频编码进行转换外,学校维护在线开放课程资源的完整性,不对讲课视频内容进行修改。教师对讲课内容负责。

3、在线开放课程运行可以由主讲教师,也可以由学校安排的其他教师执行。

4、课程运行产生的学习者学习行为数据为学校所有,学校将另行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规范该数据的使用。

四、校外课程引进与应用

第十一条通识课程的引进由教务处申请,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由专业所属学院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引进程序。相关费用由学校统筹安排。

第十二条通识课程的助教由学校选拔确定,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助教由专业所属学院推荐,报学校审核与备案。在线开放课程助教原则上应具备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三条校外引进课程的助教工作量的计算按照上述第九条工作量计算方法执行。

五、课程学分的认定

第十四条学生通过学校组织的选课流程选修的在线开放课程,按要求完成课程学习任务,获得课程学习平台发出的合格证书,并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学校将对该课程的成绩及其学分予以认定。

六、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昌工程学院

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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