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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力度专项督查校内实验、校外实践教学的通知
2017-05-09 10:38  

各教学单位:

2017年是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之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管理,完善校院(部)二级教学管理机制,下移教学管理重心,强化二级学院在实践教学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本学年着实开展校、院两级的专项实践教学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实践教学检查是为了解实践教学情况,保证实践教学质量,总结和推广实践教学经验的有效措施。专项实践教学督查将对学校开设的所有实践类课程全覆盖式开展检查工作,以实践课堂教学检查为主,包括巡查、听课、看课和其他教学材料的检查。涉及到实践教学组织、实践教学秩序以及各类实践教学文件和资料的准备等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1731日—2018121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检查阶段

1)工作目标: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将校内实验、校外实践教学工作落到实处,严抓整改,切实提升实践教学质量。继续推进落实《南昌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力争整改有成效,以此加强校内实验平台和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工作。

2)组织方式:此次实践教学检查工作实行校、院(部)两级检查机制。学校组织成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具体工作安排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各院(部)组织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本小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安排。校级检查人员负责开展开学初期、期中、期末实践教学的检查工作;院(部)检查人员负责全学年的过程检查及监督。

3)工作要求:督查人员要及时反馈信息,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反馈,提出意见和建议。发生实践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时,做好事实调查及认定。检查当天将检查结果反馈到教务处合作教育科(行政楼230),进行相应的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的调查处理。校级检查要求,覆盖全校各学科专业,重点针对公共基础课程、核心课程、校级实践基地课程;院(部)检查要求,覆盖全学院(部)各门专业课程、各位指导教师、各实践教学基地课程。

(二)整改阶段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为期一年,要求校、院(部)两级检查小组工作结束后,分别形成整改工作报告,整改工作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2)存在问题;(3)整改措施及建议。

请于20181月初提交教务处合作教育科(行政楼230)邮箱:sjk@n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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