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班级:
2024-2025学年第2学期考试周(18-19周)的期末考试安排已排定,为保证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方面
(一)查询考试安排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具体查询路径为:进入教务系统选择:考试成绩——>考试安排查询——>选择学期(默认当前学期,可不选)——>学期类别(不选,或期末)——>点击查询。
(二)考试要求
1.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南昌工程学院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文件规定,听从监考教师指令,遵守考场纪律。有违纪、作弊行为者,课程成绩记为零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学生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若证件丢失或超出有效期,须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开具证明,证明要求贴本人证件照片,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确认和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3.手机等通信工具应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位置,考试中不得随身携带,否则按相关规定作违纪处理。
4.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应在考试前提前3天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申请课程缓考审批表》并在教务系统办理缓考,附上有关证明(如因病缓考,证明需经校医院认可),经学生所属教学单位审核、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否则按缺考论处。
二、教师方面
(一)查询监考安排:教师登录教务系统选择: 考试成绩——>监考安排查询——>选择学期(默认当前学期,可不选)——>学期类别(不选,或期末)——>点击查询
(二)考前认真学习《南昌工程学院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南昌工程学院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南昌工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等有关文件,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严格审查学生证件,严格防范学生携带手机考试,切实履行监考职责。
(三)原则上,任课教师应于课程考核结束后三天内完成成绩评定和录入,否则将影响选课、补考等相关工作进程,请务必按时录入成绩。
三、教学单位方面
(一)请各教学单位考试前仔细检查核对期末统一考试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地点、监考老师、考生人数等,及时提醒相关学生、老师。
(二)考试前,组织师生学习违纪、考试等文件,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强化对监考老师的监考纪律要求。
(三)成立院级巡考组,考试全程开展巡考,做好考试过程监督、记录、反馈等工作,相关通知届时另行发布。
(四)课程考核是教学的最后一环,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的考务工作,做好试卷命题、印刷、发放、阅卷、封装、存档等系列工作。
四、其他
未尽事宜按《南昌工程学院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南昌工程学院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南昌工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等文件执行。
考务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谢老师 周老师电话:88127325
教务处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