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工程学院2019年度一流本科教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公布关于公布南昌工程学院2023年校级各类一流课程立项结果的通知》《关于公布南昌工程学院2023年校级本科教学团队立项结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对立项建设的校级本科教学建设项目进行检查与验收。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与验收范围
1.对立项满1年但建设期未满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包括2023年以后立项的校级各类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虚拟教研室等(见附件1)。
2.对建设期满且满足前期立项要求的校级本科教学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包括2020年6月以前立项的校级重点建设课程、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等(见附件2)。
二、验收要求
1.校级本科教学建设项目达到以下条件可申请免验收:
(1)建设期间主题为课程的本科教学建设项目该课程获得国/省级一流课程,其中“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本科教学建设项目该课程获得国/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2)建设期间主题为团队的本科教学建设项目该团队获得国/省级高水平本科教学团队;
(3)建设期间主题为虚拟教研室的本科教学建设项目该教研室获得国/省级虚拟教研室。
2.2020年12月以前立项的项目若本次不参与验收,必须提交书面延期申请(见附件3)且延期时间不能大于1年,由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建设期满5年的项目本次不参与验收将作撤项处理。
三、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于9月25日前将各类项目验收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各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5)、汇总表(见附件6)一式一份、免验收申请报告一式一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行政楼232办公室,电子稿(不含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2625612993@qq.com。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按照要求做好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
2.届时学校会安排专家组对照各项目建设方案及提交的验收表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待材料提交后具体安排。
3.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联系人:王飞,联系电话:88124934。
附件:
1.2023年以后立项的各类校级本科教学建设项目一览表
2.2020年6月以前校级本科建设项目未验收项目汇总表
3.校级本科教学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
4.各类校级本科教学建设项目验收表
5.各类校级本科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6.2024年校级本科建设项目检查和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