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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结业学生补修、重修、申请证书事项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14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所有未通过或需要重新取得成绩的课程,学生应参加学校正常课程教学活动,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

 二、补修、重修课程应于每学期开学初教务处网站(http://jw.nit.edu.cn)查看学校自主选课相关通知,按时间要求登入教务系统进行选课。通识任选课采取慕课的形式进行补修,参见“关于开展2018-2019-2学期中国大学MOOC在线课程选课及2018-2019-1学期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如有相关慕课新通知,以新通知为准)。

    三、返校申请毕业等证书

达到毕业条件,经申请批准后可换发毕业证书;若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经申请批准后可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所有申请毕业等证书的学生须在网上申请相应证书(毕业证、学位证、辅修证书、辅修学位证书等),未予申请视为放弃,网上申请办法于学年的第二学期初(一般于3月初)见届时教务处网站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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