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管理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南昌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南工发〔2024〕38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校各专业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
二、检查时间
教学单位自查:2025年4月1日-11日
学校检查:2025年4月14日-17日
三、工作内容
1.学生毕业论文进展情况
主要检查:选题及开题、指导日志、初稿或阶段性成果、文献综述、写作规范、教育部抽检勘误字段(论文类型、导师姓名、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研究方向、论文撰写语种)、中期检查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工作中的其他问题,并进行毕业论文检测。
2.指导教师指导情况
主要检查:论文指导情况(与学生交流讨论、检查学生工作进度和质量情况、学生按要求修改情况,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次),提出学生工作中存在问题并提供详细可行的整改意见;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论文检测情况。
3.教学单位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工作情况
主要检查:毕业论文管理情况、按计划执行情况、校外毕业论文监控措施、指导教师对学生指导情况过程记录、培优工作和毕业论文检测情况等。
4.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主要检查:师生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过程材料的填报情况,包括开题报告、指导日志、文献综述、中期检查、毕业论文检测结果。
四、中期检查安排
(一)教学单位自查
1.制定自查方案并落实
制定自查方案,组织毕业论文师生系统填写中期检查材料,并对中期检查工作进行全程质量监控。
2.了解毕业论文进展
全面了解学生毕业论文进展情况,对毕业论文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予以及时处理、协调解决。
3.组织毕业论文检测
组织师生开展毕业论文检测工作,严格执行《南昌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对检测结果30%<R(文字复制比)≤50%的进行修改、复检,对R>50%的取消首次答辩资格。
4.提交自查报告
在自查基础上,形成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自查报告(附件1)和取消首次答辩资格人员名单(附件2)。
5.资料收集与存档
做好中期检查过程中的各项资料收集和存档工作。
(二)学校检查
1.教务处、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协同检查
全面检查各单位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过程材料的填报情况、各单位自查报告填报情况。
2.通报检查结果
梳理并通报各单位毕业论文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并完成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质量,并于4月11日前提交本单位自查报告至教务处。
2.学校检查组务必按时深入开展检查,切实做到以检促教,以检促学,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对各项检查内容和结果作好记录并于4月17日前反馈检查情况至教务处。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自查报告(模板)
附件2:毕业论文(设计)取消首次答辩资格学生名单
教务处 教育评估监测中心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