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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教学单位: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毕业论文)的要求,为确保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1.5月9日前,各教学单位制定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方案,明确各专业答辩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提交教务处备案。

2.5月9日前,组织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稿

3.5月12日-18日,完成毕业论文预答辩

4.5月2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和答辩成绩录入,提交复答辩名单。

5.6月3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复答辩和复答辩成绩录入。

二、工作要求

1.开展答辩(含预答辩)动员工作,进行必要的答辩辅导。

2.答辩委员会对答辩资格进行审查。

3.答辩场所及设备安排合理,布置得当。

4.答辩程序科学、规范,答辩过程严肃认真。

5.答辩次序、题目、评分标准、时间、成绩应予以公开。

6.答辩记录准确、详实,答辩小组按照评分标准给出评分及评语,成绩评定客观、公正,真实反映学生论文(设计)水平和答辩水平。

7.指导教师不参与所指导学生的论文(设计)答辩。

三、成绩评定及推优

毕业论文总评成绩按开题报告占20%、指导教师评分占20%、评阅教师评分占20%、答辩评分占40%等4部分计算。答辩未通过的毕业论文总评成绩为不合格。

1.参加优秀毕业论文评选的毕业论文总评成绩不得低于85分。

2.5月25日前,按不超过本单位应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5%的比例(含特优培育项目)推荐论文参评优秀毕业论文。

四、其他

1.根据答辩意见,组织学生对毕业论文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于6月13日前经指导老师审核后在系统中提交最终稿

2.所有毕业论文最终稿将按要求参加教育部毕业论文抽检


附件:南昌工程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


  教务处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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