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维护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教务处本学期继续组织人员加强日常教学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的各种问题。教学巡查贯穿整个学期。
一、教学巡查的主要内容
本学期日常教学巡查,主要包括了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的校内实验、实训以及校内实习等。检查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备课、教案、语言、仪态、板书、课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实验教学条件准备、分组教学的落实情况、教师的迟到、早退以及学生的到堂率情况、助教制的落实情况,院系辅导答疑的组织情况、大一学生晚自习情况等。
二、基本要求
1、巡查人员佩戴“教学巡查”证件,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课堂和实验室了解日常教学的运行情况,每组巡查必须严格做到“三个一”的要求,即巡查人员在值班周内做到至少听一节必修课,至少听一节通识任选课,至少巡查一遍理论和实践教学情况。教学巡查人员可在一周内任意时间自主安排进行,但必须在一周内对所有的理论和实验、实训以及校内实习等巡查一遍。
2、及时的反馈信息,巡查人员对听课、访谈和巡查中了解的情况、收集到的信息、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反馈,提出意见和建议。发现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时,做好事实认定,通知课程所属院系相关负责人到现场协助处理。会同班级学生干部、院系相关负责人共同完成教学巡查记录单的填写及几方签字。巡查当天将巡查记录单反馈到教学运行科和教学实践科,进行相应的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的调查处理。
教 务 处
201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