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各项开学准备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将开学初有关教学准备和教学检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新学期上课时间安排
1.教学周时间安排不变
按2020-2021学年校历安排,春季学期教学周为2021年3月1日至7月9日,共19周。
2.上课安排具体说明
序号 |
原校历教学安排 |
现教学安排 |
授课对象 |
备注 |
1 |
第一周(3月1日) |
第一周(3月1日) |
瑶湖校区2019级、2020级学生正式上课 |
不变 |
2 |
第一周(3月1日) |
第一周(3月2日) |
瑶湖校区2018级学生正式上课 |
3月1日有课的老师通过教务系统办理补课,不计入学院调课率。 |
3 |
第一周(3月1日) |
第一周(3月3日) |
瑶湖校区2016级、2017级学生及彭桥校区学生正式上课 |
3月1日、3月2日有课的老师通过教务系统办理补课,不计入学院调课率。 |
二、开学初教学检查安排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确保开学初教学秩序稳定,开学初,学校将组织开展校院两级的教学检查工作。
(一)校级检查
1.校领导听课巡查
校领导听课巡查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协调,由所联系学院负责具体组织与落实,涉及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的听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协助落实具体的听课课程。
2.校级教学巡查
3月1日至3月5日,由教务处、学工处及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校级教学巡查小组,主要检查新学期全校的教学组织和安排、任课教师到岗、学生到堂、教学设备、助教制的落实等情况。
(二)教学单位检查
3月1日至3月5日,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到教学一线,检查教师到岗和学生到堂情况以及了解教材到位情况、教师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
三、教学检查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成立巡查工作小组,并相应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职责,任务落实到人。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解决。
3.3月8日下班前,各教学单位将《《2020-2021-2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安排及情况记录表》》(附件1)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教学北大楼A101办公室)。
附件1:《2020-2021-2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安排及情况记录表》
附件2:《2021年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听思政课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