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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专场答辩工作的通知
2013-06-21 16:06  

相关院(系):

根据《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及盲审结果处理的通知》要求,教务处将在625日组织专场答辩。具体安排如下:

一、答辩组安排

答辩组由教务处、评估中心及各院(系)委派的三方专家组成。本次专场答辩将按照学科大类分三组组织进行。

组次

专场答辩时间

专场答辩地点

院(系)

备注

一组

6258:00-17:00

行政楼236

水利、土建、人文、外语、理学

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二组

6258:00-17:00

录播室南B302

工商、信工

三组

6258:00-17:00

录播室南B306

机电、经贸

二、院(系)参加专场答辩专家的条件及要求

涉及到学生专业的院(系)每专业不少于3人,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院(系)领导

2.相近专业的专业负责人

3.相近专业的讲师以上职称教师

三、专场答辩名单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应参加专场答辩的学生名单详见附件1

四、相关处理办法

请各院(系)认真核对附件中参加专场答辩的学生名单,将结果反馈给教务处实践科。附件中名单若有遗漏,请补充;若院(系)报送的名单中有缺失与附件不符,请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对缺失处理结果以及过程记录按要求整理报教务处备案;未按相关文件要求处理而已经参加前期答辩的同学须重新参加本次专场答辩,重新认定毕业答辩成绩。

由于教育厅今年毕业学位审核时间提前至627日,故要求成绩录入时间提前至:626日中午12:00前。

五、其它要求

1.参加专场答辩的学生需准备8份毕业(设计)论文装订稿。

2.各院(系)安排好答辩秘书,负责本院系答辩过程记录及成绩的统计和录入工作。

3.每组答辩分院(系)进行,各院(系)先预排好各专业及学生的答辩顺序。

 

 

   

2013621

附件【附件1 学院专场答辩名单统计.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 专场答辩评分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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