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学校将组织开展2017年新增本科专业的申报和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的基本要求
新专业申报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要求(见附件1)和《南昌工程学院专业设置与专业调整管理办法(试行)》(南工发〔2014〕35号)等文件精神。
二、申报材料内容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1、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基本情况表
2、学校基本情况表
3、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4、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
6、教师基本情况表(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7、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
8、其他办学条件情况表
9、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情况表
第2项、第9项为全校统一填写的表格,这2项内容各学院不用准备。
(二)申报的新专业调研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
请各学院务必于5月19日以前,将由院长签字确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2、3)纸质稿(一式五份)及专业调研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一式一份)交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同时发送电子稿(PDF格式)至E-mail:jyjck@nit.edu.cn。联系人:梅丽珍、张燕婷,联系电话:88124934。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新增专业进行论证。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教务处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