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科研成果认定和科研特殊津贴发放细则(修订)》(南工发〔2013〕84号)文件精神,2015年下半年结题的省级教改课题特殊津贴申请工作即将开始,请课题负责人填写《南昌工程学院科研特殊津贴申请表》和《省级教改课题特殊津贴发放表》,于2016年3月15日前交教务处教学与教材研究科。
相关表格和2015年下半年结题的省级教改课题见附件。
附件:1、省级教改课题特殊津贴发放表
2、2015年下半年省级教改结题项目表
3、津贴扣税计算标准
教务处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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