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科研成果认定和科研特殊津贴发放细则(修订)》(南工发〔2013〕84号)文件精神,2016年结题的省级教改课题特殊津贴申请工作即将开始,请课题负责人填写《省级教改课题特殊津贴发放表》,于2017年3月7日前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220办公室)。
相关表格和2016年结题的省级教改课题见附件。
附件:1、省级教改课题特殊津贴发放表
2、2016年度省级教改结题项目表
3、津贴扣税计算标准
教务处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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