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根据学校院系设置情况,为规范相关教务数据,保证教务系统运行,现开展水利工程学院与水土保持学院教务数据调整设置工作。
一、教务数据调整设置范围
为保证教务系统在学院调整后规范运行,本次教务数据调整范围及责任单位如下:
序号 | 数据名称 | 调整设置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课程归属 | 对原“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课程进行开课单位调整 | 水利工程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
2 | 教师归属 | 对原“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教师、教研室数据进行调整 | 水利工程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
3 | 基础信息 | 对学院名称、专业、班级、学生基本信息归属进行调整设置 | 教务处 |
4 | 教务运行数据 | 对培养方案、在执行计划、成绩等教务运行数据进行调整设置 |
5 | 用户信息 | 对教务系统学生、教师信息进行调整设置 |
二、工作步骤
1、工作组织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教务数据调整设置工作,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明确学院工作联络员。2024年3月13日前,各学院提交联络员名单到教务处教学信息科(北A103)。
2、数据填报
学院根据《关于成立“水利工程学院”与“水土保持学院”的通知》文件学院、专业等方面的调整要求,完成课程归属、教师归属的数据填报,具体数据格式见附件1学院课程归属登记表、附件2学院教师登记表。
3、调整设置
教务处根据学院、专业调整要求,结合学院课程、教师的调整实际,完成学院名称、专业、班级、学生等基础数据的调整设置,并做好培养方案、在执行计划、课程成绩、用户信息等教学运行数据调整。
三、工作时间
本次教务数据调整设置工作在2023-2024第二学期第3周到第5周内完成。
水利工程学院、水土保持学院数据填报工作在第3周完成,3月19日提交附件1附件2到教务处教学信息科(北A103),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wk@nit.edu.cn。
教务处数据调整设置第5周(3月23日)前完成。
附件:
1、学院课程归属登记表
2、学院教师登记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