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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1学期校际课程选课的通知
2019-06-12 11:13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实施学分制改革,促进优质资源共享,畅通本校学习与他校学习之间的转换通道,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学分认定和转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教高字﹝64﹞号)文件部署,我校学生可选择南昌片区参与试点的9所高校提供的课程并在完成课程后进行学分认定。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校拟开展2019-2020-1学期校际课程选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选课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包括本、专科生)

二、选课时间

2019年6月12日8:00-2018年7月15日24:00

三、课程介绍

本次课程由参与试点工作的南昌片区9所高校提供,其中涵盖了省级育人共享计划课程以及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包括通识课与专业课,有在线学习和课堂教学两种学习方式。

四、选课方式

学生通过注册登录“江西省教育终身学习账号服务系统”(网址:http://lla.jxedu.gov.cn/),进入“学分互认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选课。选课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参照《江西省普通高校学分互认管理平台-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学生使用)》(见附件1)。

为保证选课操作的流畅性,请使用 IE8 及以上版本、Chorme(谷歌)、Firefox(火狐)等浏览器,不建议使用 IE6、IE7 等老版本浏览器。选课后,请再次登录系统确认选课是否成功。

五、学习方式及学分认定

1.学生须选择培养方案之外的课程,且每人每学期至多可选2门课程。

2.课程选定后须按照选课系统的课表及“网络教学平台-学生学习指导手册(学生使用)”(见附件2)进行修读;修读期间要严格遵守课程所属院校的相关规章制度,选择适宜路线出行,注意交通安全。

3.学习结束获得成绩后,教务处将根据系统显示数据按照《南昌工程学院校际修读课程及学分互认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3)完成学分认定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电话:88124934

 

附件1:江西省普通高校学分互认管理平台-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学生使用)

附件2:网络教学平台-学生学习指导手册(学生使用)

附件3:《南昌工程学院校际修读课程及学分互认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19年6月12日

 

 

附件【附件1江西省普通高校学分互认管理平台-学生选课指导手册.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网络教学平台-学生学习指导手册.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南昌工程学院校际修读课程及学分互认管理办法--2018.05.18.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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